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广东特支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才办[2014]15号,见附件1)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5]175号,见附件2)精神和要求,经研究,现组织开展2015年度“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推荐申报工作。
一、推荐名额:3个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在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望。
2、教育理念先进,在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和教学研究、教材建设等方面有重要创新。
3、教学能力强,水平高,业绩突出,在人才培养中有重要贡献。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连续全职在广东工作2年以上。
6、曾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受聘为省部级以上人才培养对象(不含广东特支计划其他类别项目),或受聘为珠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同层次人才,或获得国家级、省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或为省级以上优秀学位获得者指导老师;艺术类院校人选在文件部举办的专业展览、竞赛中获得三等奖或同类层次以上奖项,或者指导学生在上述展览、竞赛中获得三等奖或同类层次以上奖项。
7、具有15年以上普通本科学校教学经历,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或以上课程。
三、评审标准
详见附件5《“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评审标准及自评表》
四、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申报人请认真填写《2015年广东省“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申报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4)和“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评审标准及自评表(附件5),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于11月2日前提交到所在单位。
2、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初审,11月4日前将推荐材料提交到教务处。
3、教务处资格审查时间:11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4、专家评审时间:由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待定。
5、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委员进行不记名投票,票数前三名当选,如果有重票则在重票的候选人中再进行投票,票高者当选,时间待定。
6、校领导审批:时间待定
7、公示:时间待定
8、教学视频录像及网上填报材料:11月20日前完成
五、其它事项
1、省教育厅给与入选者一次性30万元补助(具体方式省厅会另行通知),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
2、入选者须与省教育厅签订培养协议,承诺自签订协议后继续全职在广东省工作3年以上。
3、佐证材料详见附件2的申报材料要求及自评表,其中推荐单位公文由教务处统一出具,教学录像光盘暂不需要提供,候选人名单确定后再进行教学录像(候选人教学录像费用学校资助1万元)。所有材料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交到教务处质量监控科(行政楼319),纸质版一式一份,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发到邮箱:jxpgzx@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徐艳斌;
联系电话:2383363。
教务处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