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结合学校“学风建设活动月”工作要求,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督和教学质量的监控,学校定于第八周星期四(10月29日)至星期五(10月30日)进行学生上课迟到、旷课现象进行检查登记工作,希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共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1、学生迟到情况检查。上课铃响后,检查组在湖光校区的钟海楼、教学主楼和海滨校区教学楼指定门口对迟到学生进行检查登记,组织迟到学生认真填写“学生迟到情况登记表”,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备查。
2、学生出勤情况检查。对迟到学生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人员根据任务安排表统计学生出勤情况,并认真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情况检查表”。
3、检查结果的使用。
(1)学生累计迟到、旷课多次按《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进行学籍处理。
(2)对首次检查到课率达不到80%的课程,将组织第二次检查,第二次检查到课率达不到80%,再第三次检查,第三次到课率仍达不到80%以上的课程,将以三次到课率的平均值进行教师工作量核算。
附件一:湖光校区、海滨校区第八周课堂纪律检查任务分配表
附件二:学生迟到情况登记表
附件三: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情况检查表
教务处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