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精品开放课程建设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精品开放课程建设总结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67号)文件精神(附件1)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精品开放课程建设总结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办函〔2015〕55号),请有关单位做好精品课程建设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范围
对2005年以来立项的省级、校级精品开放课程项目的建设、应用以及课程维护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同一课程如获批多项不同类型和级别项目,可合并总结。课程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 材料报送要求
1. 填写《精品开放课程建设情况总结》(附件3) 。
2. 请于2015年11月30日前提交总结材料,其中纸质材料(1份)由教学单位汇总后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务处高教室(行政楼303室),电子版发至jwcgjs@126.com。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精品开放课程建设总结工作的通知
2. 广东海洋大学精品开放课程项目列表
3. 《精品开放课程建设情况总结》
教务处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