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2018年省级财政资助教学类规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省厅要求和学校部署,现启动2016-2018年省级财政资助教学类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资助项目类型及要求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包括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以专业大类为单位组织申报。
2、协同育人平台项目。各本科专业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以及课程共享资源建设为依托,创新校内教育资源共享、区域资源共享和行业资源共享机制,构建校企、校校、校所、校政等协同育人平台。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组织申报,每个专业大类限报1个项目。
3、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为主。
4、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以专业大类为单位组织申报,与校外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搭建校企合作、校所合作培养应用型人才平台。
5、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项目。以专业大类为单位申报,探索拔尖人才、复合人才和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每个教学单位限报一项。
6、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围绕“双百工程”人才培养实践,相关学院依托硕士、博士授权学科和专业,各申报1个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7、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建设计划项目。围绕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推广,海洋与气象学院、农学院、工程学院和信息学院相关专业可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建设计划项目。
8、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精品课程资源、学科教学资源、数字实验室资源、虚拟实验教学中心、数字图书馆和数字博物馆资源为核心的优质资源中心、数字化校园及共享平台建设等为重点。
精品资源共享课程项目。各专业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围绕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申报1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省级以上特色专业可增加申报一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省级精品课程所在专业可增加申报相应数量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其中至少有1门课程由教授牵头组织申报;承担公共课教学的单位可以一级学科为单位,各申报1门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9、优秀教学团队项目。省级及以上特色(重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省级及以精品课程、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依托相关课程建设各申报1个优秀教学团队项目。
10、省级教学名师培育项目。按照《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暂行办法》校教务〔2007〕68号和《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人事〔2007〕47号)的要求,凡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教学效果优良,主持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并取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科研成果奖,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出版专著的教师均可报名,教师所在教学单位负责审核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培养对象。
11、教师教学发展类项目。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围绕教师教学能力境外培养项目申报。
二、注意事项
本次申报的项目为2016-2018年我校推荐省级财政资助规划项目,包括持续性建设项目和本次新规划的项目。期间,学校将根据上级文件和具体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从本次申报的规划项目中遴选推荐申报省级创新强校工程教学类项目及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优先推荐学校立项和省级持续建设的项目;凡未列入2016-2018年省级财政资助规划项目的,一律不予推荐相应省级项目。请各有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教学改革与建设已有工作基础和未来几年建设规划,统筹组织,做好本次规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基于此项工作非常紧迫和重要,请各单位组织有关项目申报人员先行确定拟申报项目的名称,填报附件1、附件2,并于6月25日前将附表1、附件2(纸质稿1份,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送教务处质量监控科(行政楼515),电子版发至jxpgzx@126.com 。
联系人:质量监控科,刘靖,办公电话:2383363。
附件:1、2016-2018年财政规划表
2、2016-2018年项目支出规划明细表
3、中期财政规划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教学类)
教 务 处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