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5-07-1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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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成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征集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成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119号,附件1)要求,为总结我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经验和成果,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交流,现面向全校征集遴选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论文和典型案例。
一、征集内容与形式
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研究与改革论文、改革典型案例。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一)论文。论文以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为主题,从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教学方法、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实践教学平台与基地等方面自拟题目。要求主旨明确,观点正确、特色鲜明、逻辑严谨、资料可靠、符合学术规范,具有一定学术理论水平或实践价值,篇幅在3000-5000字。论文的摘要、注释等规范按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主办的《教育研究》杂志办理。
(二)案例。对本专业(课程)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面改革创新的做法和成效进行总结提炼,要求内容详实、数据准确、语言凝练、图文并茂,案例涉及活动必须已经开展并收到实效,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篇幅在5000-6000字,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2。
二、征集要求
我校省级及以上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建设计划专业、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建设专业)、省级精品课程、省级教学团队等,各提交至少1篇改革研究论文或1个典型改革案例。鼓励支持其他专业、课程建设团队及广大教师总结应用型人才培养及教学研究和改革实践的经验和成果,向学校提交体现改革成果的论文和案例。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与教学建设的措施和成功经验,及时总结经验凝练优秀成果,择优上报,单位汇总后,于2015年9月11日前报送教务处高教研究室,同时将电子稿件(word文档格式)发至高教室邮箱(jwcgjs@126.com)。
四、成果推荐及推广应用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论文和案例进行遴选,择优上报至广东省教育厅,并作为我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成果予以结集出版和推广应用。
联系人:乔老师,2383029,13726917893;甘老师,2396023,18875958650
教务处
2015年7月10日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征集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成果的通知
2.论文格式要求
3.案例格式要求
地址:广东省 湛江市 邮政编码:524088
广东海洋大学教务部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