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届双百工程创新实验班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双百工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试行)》(校〔2010〕16号)文件精神,学校拟表彰一批双百工程创新实验班优秀毕业生,请2011级双百班做好评选工作。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被评为双百班优秀毕业生:
1、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2、独立或以第一申请人身份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
3、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以上;
4、考上研究生;
5、考上公务员。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毕业生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双百工程创新实验班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表1,简称《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专利者提供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平均学分绩点由所在学院负责审核并证明;考上研究生或公务员者提供录取证明。
三、名额不限,不占用学校优秀毕业生名额。获得双百班优秀毕业生者不建议参加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
四、经公示及双百领导小组审批后,荣誉证书和奖金将于6月19日与毕业证书同期发放。
五、请各班于6月12日前将纸质的《登记表》、《名单》(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双百办(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主校区行政楼515),电子版发到邮箱
gdousjk@163.com。
附表:
1、广东海洋大学双百工程创新实验班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广东海洋大学2015届双百工程创新实验班优秀毕业生名单
双百工程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