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缓)考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考试管理科 时间:2015-03-05 点击数:
各学院、各有关开课单位:
1、本学期本科学生课程补(缓)考定于3月14~20日(个别机考课程除外)在湖光和海滨校区同步进行,具体的考试安排电子和纸质文档将分别公布至教务处网页、教学管理QQ群和开学后张贴在两校区教学楼;
2、各开课单位需根据考试管理科公布的补(缓)考安排表和要求,负责做好选派监考员报送工作,并通知监考员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领取补(缓)试卷及做好监考工作;
3、各学生所在学院于3月10日上午到教学主楼201室领取学生补(缓)考证,并负责发放到学生班;
4、学生的补(缓)考成绩,批卷教师须于考试结束后5~7个工作日内在正方教学管理系统提交。
教务处考试管理科
二○一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