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海洋大学规划纲要》(2015-2020年)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创新强校工程”,落实“质量30条”、“协同创新”、“南海战略”三大行动计划,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和管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重点建设一批一本专业,努力提高“三能”人才培养质量。主要工作如下:
一、专业建设
1.优化专业结构。组织申报涉海类新专业;在已有专业内设置涉专业方向,努力突出海洋特色和应用特色。
2.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支持海洋、水产、食品等专业建设一本专业。实施专业建设首席教师制度和课程组负责人制度,实施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建设等质量工程项目,支持国家和省级特色专业建立专业教学网站,加强教学队伍、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和专业综合改革,提高专业建设质量。
3.支持相关专业开展人才协同培养改革。支持各专业开展专业调研,制订和完善专业建设标准和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与政府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活动。支持各专业与境外知名大学开展学生交流、教师访学和专题研讨培训活动,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素质人才。
4.制订“十三五”本科教学与专业建设规划,组织各学院制订本科专业建设规划。
5.组织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评估及备案工作。
二、课程建设
1.加强“六课堂”建设,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要完善“六课堂”综合教育体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思想品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法治教育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培养相结合,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其中,第一课堂重点鼓励理论教学创新,强化启发式与互动式教学;第二课堂重点支持实验课、实习(设计)课开展改革,建立包括自主学习、专项训练、总结交流和专题讨论等环节的学思结合、知行合一的课内实践教学模式;第三课堂活动重点开展校园文化和创新实践活动,强化学生素质培养;第四课堂依托实践教学基地,重点开展校外专业实践和社会实践;第五课堂重点支持各单位及专业实施海外研修计划,支持教师和学生赴境外知名大学学习和交流;第六课堂以精品课程为载体,重点打造优质网络教学资源平台,推动MOOC和混合式教学改革,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2.加强课程教学基本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广东海洋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管理办法》,修订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考核大纲等基本教学文件,组织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含课程考核大纲),固化教学改革成果,完善课程教学质量标准。
3.加强课程资源建设。重点支持公共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开展课程资源建设和教学改革。支持原有校级精品课程改造升级为精品资源共享课。支持引进国内外优质在线课程资源。完善过程性学习评价和终结性学习评价相结合的课程考核模式,引进课程建设平台和考试管理平台,建设优质课程教学共享资源网和基于网络的课程考试平台,支持教师建立试题库,完善课程考核环节,改革课程考核方式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满足学生学习需要的优质网络课程教学资源、课程网络考试平台。
4.创新课程教学模式。探索基于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资源的教学新机制,支持教师探索幕课教学模式和学生利用幕课平台自主学习模式,支持教师开展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和实习教学改革,探索研究式、启发式、讨论式、案例式教学模式。
5.加强教材建设。支持教师参加国家规划教材和省部级规划教材编写;支持教师编写实验实习指导书,资助教师编写出版特色教材。完成教材服务招标工作。
6.促进成立“大学生学习与发展指导中心”。完善辅导员、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的机制,建立学校、学院和专业学生学习与发展指导平台,引导学生改进学习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发展能力。
三、实践教学与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1.组织召开全校实践教学改革研讨会,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建立与专业教育相结合,贯穿于人才培养始终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支持各教学单位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专业研究制定实践教学改革方案,优化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方案,创新实践教学模式。
2.支持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和创业实践活动。立项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并按要求推荐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培育“挑战杯”学术作品大赛和创业大赛获奖项目。
3.支持相关单位举办学生学科专业竞赛和学习竞赛。支持农学院承办全省农林学科专业竞赛,支持外国语学院、理学院和实验教学部围绕全校性学科基础课举办各种类型学习竞赛,支持各专业学院开展各种专业技能大赛,形成“一院一品牌”的竞赛格局。支持举办大学生创新论坛和优秀论文(作品)展示。
4.设立海大大讲堂。立项支持各教学单位面向本科生举办学术讲座,面向教师举办教学能力发展讲座。
5.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答辩等关键环节管理,组织论文查重,表彰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学生公开发表论文。
6.加强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支持9个专业建设协同育人平台。支持相关专业依托国家特色专业和国家级实践教学基地与社会企事业单位合作,培育省级协同育人平台。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省级和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培育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四、教学团队建设
1.组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培训专题讲座,提高教师课程建设能力和教学改革能力。
2.组织专业首席教师、精品课程负责人和教学管理骨干开展教学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课程建设与管理能力。。
3.组织各教学单位开展优秀教师公开课教学研讨活动;组织全校中青年教师教学授课观摩竞赛活动。
4.开展教学名师、教学质量优秀奖和教学管理优秀奖、先进教学单位评选工作,立项支持优秀教学团队开展专业、课程、教材和实习基地建设,完善促进优秀教学团队形成的机制。
5.遴选校级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推荐省级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支持优秀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开展教学示范活动,发挥其在教学建设和改革中的引领作用。
五、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
1.开展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培训,编制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组织立项评审工作;组织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与推荐工作。
2.培育教学成果奖。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组织教学成果奖申报培训及经验交流,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以及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
3.评选优秀教研教改论文,编辑出版《高教信息与研究》,编印教学成果及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论文汇编,做好教学成果推广和经验交流。
4.组织做好各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组织创新强校教学类项目建设检查、经验交流和成果展示工作。
5.组织召开全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研究解决人才培养各环节的关键问题;支持各教学单位召开校(所、院)企合作培养应用型人才专题研讨会。
六、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1.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以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和协同育人平台建设为契机,支持相关专业开展卓越海洋人才、卓越农林人才、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文科人才和卓越工程师计划,支持相关专业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支持各专业成立校企合作委员会,吸纳企业、行业及政府官员参与人才培养目标与方案制订、人才培养过程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
2.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开设“双百工程”实验班,培养学术精英及管理精英等拔尖创新型人才。完善“双百工程”教学管理制度,立项支持教师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完善优秀本科生面试推荐就读研究生机制,完善考研、考公务员辅导培训机制,培养拔尖人才。
3.深化复合型人才培养改革。完善“双学位、辅修专业”跨学科培养人才机制,培养具有跨学科专业能力和素养的复合型人才。
4.支持试点学院开展人才培养综合改革。依托省级和校级各类型人才培养实验区建设项目,支持试点学院完善教学管理机制,创新教学管理模式,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建立教学激励与约束机制;支持相关专业科学确定人才培养目标,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活动,吸纳优质教育资源开展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5.积极参与涉海高校联盟建设。积极参加地方高校、涉海高校联盟活动,推动联盟成员学校在资源共享、学分互认、教师互聘、学生互派、课程互选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
七、教学管理
1.加强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校、院、系三级教学管理责任体系,建立教学单位评估、专业评估和课程评估及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职能和工作机制。完善应用型海洋人才协同培养机制、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机制、优质开放在线课程建设的教学管理机制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评估创新机制。
2.加强教务考务管理。完善教务综合系统功能,细化学籍、排课、选课、考试管理流程和规程,完善教务考务工作校院二级管理制度,明确教务考务二级管理责任。认真做好毕业资格审查及学士学位授予工作。
3.加强学风教风考风建设。狠抓课堂教学、实验实习教学和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管理,加强课堂考勤、作业、实验实习报告和试卷抽查,引导教师严格要求,认真组织教学,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培养良好教风和学风;通过主题班会形式学习学校教学规章制度,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抄袭和作弊不良行为。坚持教学检查,加强监考和巡考工作,及时通报先进事迹和处理作弊抄袭等不良行为。
4.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1)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上开发应用教学质量监控模块和学生评教体系;(2)安装调试学生成绩单自主打印系统;(3)引进试题库建设与在线考试管理系统;(4)建设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评审、成果展示与管理平台;(5)引进学生课堂教学应答互动电子系统。
5.开展学分制试点改革的准备工作。依托试点学院、试点专业和双百班,开展学分制改革的试点工作。
6.加强创新强校教学类项目管理。完善国家、省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创新强校教学类项目申报、评审及结题等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申报、运行和结题管理和绩效评估。
7.组织完善教学指导委员会、学院教授委员会及专业建设委员会研究审议教学工作机制,完善教学督导工作机制,支持国家和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工作,积极参与省级教学管理学会和应用型本科教务联盟工作,发挥教授在教学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
八、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
1.完善院(部)教学工作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教学主要环节评估、状态数据常态监测等教学评估体系,组织开展院(部)教学工作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
2.开展各教学环节教学质量评估。完善学生评教、督导评价和专家评教相结合的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效果评价体系,对课堂教学、毕业论文(设计)、实验教学、实习教学、课堂教学进行质量评价,按学院分专业发布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评教报告。
3.组织完成2014年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更新学校教学状态数据库,公布教学状态信息,编制发布2015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做好教育部对我校审核评估的准备工作。
4.加大学生评教结果反馈及整改力度。做好课堂教学、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实习、结业论文(设计)、教材选用等学生评教数据汇总分析及信息反馈工作。
5.做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相关教学工作。认真开展体系内审和附加审核工作,总结体系在教学方面实施的成效,完成质量体系文件修订工作。
6.在学生评教基础上,通过督导和专家评教、单位评教、职能部门审查以及授课竞赛等环节,评选出50名左右教学质量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7.组织做好“创新强校”和“三大行动计划”相关教学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