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学公开课授课观摩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发挥优秀教师的教学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学交流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举办2015年教学公开课授课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课活动的组织安排
1、各教学单位原则上应举办1-2场公开课授课观摩活动,其中有4个以上本科专业的学院和承担全校公共课任务的教学单位(包括实验教学部)可增加1场。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30日前报送公开课授课观摩活动申请表(附件1),将电子和纸质文件报教务处高教研究室。
2、教务处审核各教学单位公开课观摩活动计划,4月2日前予以公布。
3、4月2日—5月15日(即第4-10周),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公开课观摩教研活动。公开课具体上课时间由各单位自行拟定(原则上按照授课计划进度进行)。为便于教师观摩学习和保证师生出勤率,建议各教学单位利用周三下午开展公开课授课观摩活动。
4、授课教室的选择应考虑参加观摩教师的数量,如原授课教室无法满足座位要求,可提前与教室管理科(2383213)联系,予以安排教室;调整后的公开课活动地点务必及时报教务处高教室。
5、5月21日前,各单位向教务处提交公开课活动总结材料。
二、其他要求
1、公开课授课教师,各单位应优先从曾获南粤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先进个人、教学质量优秀奖、校级授课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以及精品课程负责人、课堂教学卓越计划项目团队(主持人)中推荐遴选。2013、2014年度课堂教学卓越计划项目团队(主持人)需通过公开课教学,方可结题。
2、公开课教学内容应以教学大纲、授课计划为准,以课堂教学为主要形式,并充分运用网络教学资源组织教学,充分展示个人教学风采,确保公开课的水平和质量,时间为45分钟。
3、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各教学单位可聘请学科专家、督导组老师对公开课予以指导、点评,同时组织教师开展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4、学校对每场公开课资助2000元费用,主要用于公开课信息宣传、授课教师奖励及其他开支。
5、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尤其近三年新进教师参加公开课观摩研讨活动,做好观摩研讨活动的签名记录。活动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向教务处提交公开课观摩活动总结材料。希望各单位通过开展公开课观摩活动,切实加强对教师备课和授课的教学指导和帮助,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师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联系人:甘老师,电话:0759-2396023,电子邮箱:jwcgjs@126.com。
教务处
2015年3月24日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15年公开课授课观摩活动申请表
院(部) (公章)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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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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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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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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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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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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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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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课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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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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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条件(或所获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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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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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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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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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用excel文档按此表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