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韩国清州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拟于2015年3月派出学生赴清州大学进行为期半年的交流学习。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20人,费用自理
二、选拔对象
2012~2013级在校本科生。
三、派遣时间
2015年3月—2015年7月
四、选拔条件
1、政治思想好,热爱祖国、品学兼优、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及以上,无不及格科目,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
3、家庭或本人有相应的经济能力,没有拖欠学费或其他费用,能够负担在韩国的生活及其他费用;
4、韩国语能力水平考试达到中级或对外联络处出具的韩语水平证明;
5、本人自愿,遵守学校派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可选择学习的专业
商学院
经营学部:经营学系会计学系
经济通商学部:经济学系 贸易学系
观光学部:旅游管理学系 酒店管理学系
社会科学学院
行政城市土地管理学部:行政学系 城市规划系 土地管理系
政治社会福利学部: 政治外交系 社会学系 社会福利学系
言论信息学部:新闻广播系 广告宣传系
人文学院
人文学部:国语国文系 历史文化系 文献档案系
英美语言文学部:英语系
语言文学部:日语系 德语系 法语系 俄语系
理工学院
自然科学部:应用化学系 生命科学系 遗传工程系 生物信息统计系
环境造景土木工程学部:土木环境工程系 环境造景学系 环境工程系
建筑工学科群:建筑工程系 建筑系
电子信息工程学部:电子工程系 信息通讯工程系 半导体设计工程系
计算机信息工程系、产业、激光信息工学部:产业工程系 激光信息工程系
艺术学院
设计学部:产业设计系 视觉设计系 工艺设计系 服装设计系
造型艺术学部:绘画系 漫画动漫系
体育学部:休闲体育运动系
公演影像学部:戏剧系 电影系 公演艺术系
六、费用
下列费用自理(所列数目仅供参考):
1、学分费:约5000元
2、食宿费(包括三餐饭费):约1800元/月
3、教材费:约800元;
4、保险费(约RMB800元/年);
5、交通费:广州到韩国飞机单程:约1800元
上海到韩国飞机单程:约1000元
6、其它费用
七、注意事项
1、经批准赴韩国交流学习的学生,应选择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就读,课程修读计划由相关专业学院会同对外联络处根据合作协议,结合学生所在专业实际制定学生课程修读计划,报教务处批准后组织实施;
2、交流生返校后应及时向所在学院提交课程学分及成绩转换申请(同时须附就读学校出具的正式成绩单),由学院领导审核后报教务处确认同意后,方可由各学院进行成绩录入;
3、获得赴韩国交流学习的学生,出国前需向学校缴清以下费用:
(1)本专业我校当年应缴的学杂费;
(2)保证金1万RMB(完成学业回国后凭收据退还);
(3)其他费用:可咨询我校对外联络处(电话:2396202)。
4、如需查询清州大学的具体信息,可登陆以下网页查阅:
清州大学网页:www.cju.ac.kr
八、报名
符合条件并有意到韩国清州大学进行交流学习的学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1、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本、专科交流生派出就读审批表》(可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务科下载);
2、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证明;
3、加盖学院公章的学生成绩单;
4、对外联络处出具的韩语水平证明;
各学院审核后于12月16日前将符合条件学生的材料交教务处教务科。
赴韩学习事宜请咨询:对外联络处,李老师,电话:2396202
选拔学生事宜请咨询:教务处,李老师,电话:2396022
教务处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