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落实我校“三大行动计划”和“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及时凝练教学建设与人才培养改革成果,推动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再上新台阶,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培育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项目总体建设标准
依据国家和地方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等法规法令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教学成果奖培育建设项目应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
1、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
2、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手段,在开展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探索教学规律,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成果。
3、根据教育目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开展教学评估,加强专业(学科)、教师队伍和学风建设,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4、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显著效果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必须依托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和特色(综合改革试点、应用型培养示范等)专业等学科专业建设平台,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大类限额申报1项。
2、项目须以学科或专业大类为单位,整合重点学科、特色示范专业、精品课程、协同育人平台、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系列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和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果。
3、承担全校公共课、学科基础课单位,可围绕公共课、学科基础课改革,申报1个项目。
4、项目由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指一级学科)负责人、国家或省级特色专业(示范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首席教师牵头申报。符合上述条件的跨学科、专业的项目,由学院指定牵头人。
5、项目改革目标明确具体、思路清晰有层次、措施具体可行、预期成效可实现性好。
6、各单位在优先考虑已有立项背景项目的同时,也要重视其它有潜在优势和培育前景的项目;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项目。
7、学校职能部门围绕人才培养改革重大问题,依托创新强校工程重大项目,组织申报反映全校人才培养成果的项目。
三、申报立项程序
1、单位统筹申报推荐。各有关单位依据本通知要求,统筹申报,确定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责任人组织填报《广东海洋大学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1)。各有关单位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的初审、教授委员会评审、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以及材料汇总上报学校等工作。
时间期限:11月12日前将有关材料报教务处高教室。
申报材料包括:①《广东海洋大学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附件1);②《广东海洋大学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③单位公示情况等材料。以上材料除《广东海洋大学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需一式2份纸质材料外,其余各一式1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wcgjs@126.com。
2、校内专家评审及校内外专家论证。教务处组织项目资格审查、校内专家评审,再组织校内外专家对评审优秀项目予以论证,各相关项目按照专家评审、论证意见修改完善项目方案。
3、学校批准立项。学校将论证修改完善的项目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组织校内公示,报学校领导批准后公布立项。
四、项目建设管理
1、学校将教学成果奖培育建设项目列入学校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对在近1-2年取得明显建设成效的项目,优先推荐参加下一届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2、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要按“提出教学问题—解决教学问题—推广应用”的总体思路进行申报与培育建设,“教学问题”是贯穿申报流程的关键内容,必须做到准确凝练教学问题,针对问题细化改革内容与措施,围绕问题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做法,多方位、多层次展现和汇聚相应的改革成效。项目还应有清晰的主线,申报材料的组织应遵循“理论构建—顶层设计—制定方案—实践探索”的路径,围绕如何解决教学问题形成自上而下的明晰主线,有针对性地推进教学改革和建设工作,及早培育教学成果。
3、各单位及部门要及时统筹规划,认真梳理、整合所承担的教学质量工程和创新强校建设项目的研究内容,针对各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特点和要求,认真分析教学建设与改革以及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改革方案要以加强专业(学科)、教师队伍和学风建设,开展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建设,探索教学规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为主线;要突出协同育人机制创新、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及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学校、广东省及国家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改革活动要包含调查研究、拟订方案、开展系列改革活动,总结交流成果并推广,要在推广、应用实践中不断凝练,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形成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显著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改革成果要体现在教师发展、学生发展、学科专业发展和教学管理制度创新等方面,以项目、论文、制度、报告、获奖作品来体现。
4、教务处工作联系人:乔玉香,2383029;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
教 务 处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
附件2:《广东海洋大学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