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课程补考、缓考不及格者,可报名参加重考;
2、课程缺考者,在认识错误之后,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教务处同意,方可参加该课程的重考;
3、学生被取消考试资格、考核违纪、作弊未获学分的课程,只能参加毕业前的清考;
4、受到学业警告处理的学生,其达到或超过25未获得学分的课程不能直接报名参加重考,须于开课学期到教务科办理有关手续修读,方可参加考试。
二、报名办法
从本学期开始,学生重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详见“学生网上重考报名操作指南”
三、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24~28日,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说明
1、学生重考属自愿报名,各位同学需认真核对本人成绩,对于尚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如果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及早报名参加重考。已成功报名参加课程重考的学生,需按照学院或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参加重考,否则按缺考处理;
2、体育公共课重考报名,只适合体育课考试不及格者,无需报名的一定不要操作,否则系统会自动生成所选课程的重修数据,后果自负;
3、课程如果存在课程名、学分、学时相同或相近,但课程号(选课课号)不同的,如果其中1门课程已获得学分,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则无需报名重考;
4、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学生尚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如果不是当前学期开设的,不能报名参加重考,所以系统也不生成重修名单提供学生报名;
5、重考报名在系统中是以重修报名的形式进行,重考不需要上课修读课程。
附件:学生网上重考报名操作指南
教务处考试管理科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