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排课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及相关开课单位:
为了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排课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 非毕业班时间安排:从2015年3月9日(星期一)起至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结束,共18周。实际理论教学时间为17周,第18周为期末统一考试时间,学期结束后暑假拟定为8周。
二、毕业班时间安排:从2015年3月9日(星期一)起至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止,共16周(具体离校时间以学校发文为准)。其中第1、2、15周为机动周,第16周为毕业教育,毕业时间拟定第16周的星期五(2015年6月26日),实际理论教学时间为12周。
三、学院(部)及相关开课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应严格审查教师的任课资格,特别要注意新教师、任新课教师的任课资格审查。新教师开课、教师开新课必须按照“广东海洋大学教师任课资格认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并报教务处高教研究室审核批准,对于新教师任课或教师开新课未经教务处批准,各教学系不得擅自安排教学任务,各单位教务员不得擅自录入教学任务,违者按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附表:排课等工作具体安排表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排课等工作具体安排表
周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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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完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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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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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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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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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10月27日组织学生报选专业方向及各学院核对人才培养方案(含开设辅修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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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9、2013版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组织学生报名,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学生分专业方向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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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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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报名必须以班为单位,按附表1格式制作数据和打印报名表,数据中的各项内容必须按要求准确规范。所有字段都必须按规范名称填写,文件名为分方向前的综合教务系统中的班名(如:电子1101)。学院对报名数据进行初步审查,原则上,修读人数少于30人的,不予按专业方向组班上课,需组织学生改选。对符合开设条件的由学院在学生所报的附表1的基础上按专业方向进行汇总,以专业方向名称重新命名文件,并于10月16日前报电子表格到教务科,以便审查分方向后的班名和更改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正方系统”)中学生学籍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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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学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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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根据专业及专业方向开设等情况认真检查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限选课,对停开或需调整开课学期的课程,须填写教学计划调整表,报高教研究室审核。教学计划调整表须在10月31日前报高教研究室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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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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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下学期所开设的课程(含双学位)后,用A4纸横向打印教学计划并检查校对,定稿后打印一式两份,分管教学领导审核后签字并盖章,一份由院(系)留底,一份交高教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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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要按要求统一打印并检查教学任务,确认无误后,打印一份交至高教研究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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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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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23日制作周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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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需金工实习的班级,与工程学院协商实习周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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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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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方系统录入周程。确定后的周程若有调整则必须及时报教务科及相关开课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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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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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汇总并整理完周程表后转发至各院(部),请按此表安排上课周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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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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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19日分配教室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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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算排课数据,分配教室资源供各学院进行二级排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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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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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11月5日学生网上选修专业任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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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至11月5日,开通正方系统供学生网上选专业任选课,11月3日学院学院根据第一轮的结果,把选课人数未达到30人的课程做停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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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
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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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11月19日落实教学任务、组织教师申报公共任选课、安排公共课上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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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合理安排公共课,减少双百班级与本专业课程冲突,对全校所上公共课统一指定上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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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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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周打印并落实教学任务,各学院应严格审核教师任课资格,各系不得给不符合课程任教资格的人员安排教学任务。对于新教师任课或教师开新课未经教务处批准,各教学系不得擅自安排教学任务,各单位教务员不得擅自录入教学任务。各单位教务员必须征求每一位任课教师所需教室类型,在备注栏中注明“多媒体”或“普通教室”。各单位应推选优秀教师承担“双百工程”教学任务,报双百工程办公室备案后实施,双百工程创新实验班各班公共课教师应注意保持连续性。同时告知任课教师,对于学时数小于等于32学时的课程,周学时可为4学时。若同一班级有2门以上小于32学时的课程周学时定为4学时,请将这些课程上课周次嵌套,如一门课排1-8周,另一门课排9-16周,大于32学时的课程周学时应为偶数,可为4,学时数较多的学科基础课周学时可为6。但班级所有课程周学时控制在28以内,周学时过大容易出现课程排不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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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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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和动员教师申报下学期开设的全校性公共任选课,申报事宜另见高教研究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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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前编排体育、大学英语、理学院公共课及双百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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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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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前编排思政部公共课的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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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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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前计算中心编排计算机公共课的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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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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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前理学院编排物理、化学课程的实验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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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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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23日录入开课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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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开始录入开课任务书。各类课程理论教学周学时应为偶数,单双周周学时应一致,班级所有课程周学时控制在28以内;对在课程考核周没有实践性教学安排的学生班,应有二到三门课程的上课时间安排在16周或之后结束。11月23日停止录入任务书,请各院(部)在此之前认真检查,核对教学安排表是否有漏班漏课情况以及上课周程是否正确。教务处负责审核开课任务书,其中高教研究室负责组织审核教师任课资格,教务科负责组织审核开课任务书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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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及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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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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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30日编排公共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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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编排全校公共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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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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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6周上半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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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5日编排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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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科分配的教室资源安排本单位开设的专业课程,教务科根据实际排课情况对教室进行协调。
院(部)打印课表初稿,根据教学计划检查是否有漏班漏课情况、学时学分、合班情况等是否正确;实验课是否已全部指定实验室、需断周的班级课程是否已断周、教师所需教室类型是否匹配;以及学生班是否有二到三门课程的上课时间安排在16周或之后结束。若检查无误,则将初排课表发给任课教师,教师如对初排课表有异议应及时反映给负责排课的教务员,由院(部)办公室对异议进行审核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调整,尽量满足教师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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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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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周下半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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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28日停止调课、上传选课数据、发放选课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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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用A4纸打印教师课表和班级课表,一式两份,一份院(部)留底,另一份在课表的右上角盖院(部)章,按班级页码表的顺序排好后交教务科并发课表给各班级,以供学生选课所需。教务科汇总班级课表后编印全校班级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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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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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开始上传选课数据,包括必修课、专业任选课、限选课,编印公选课选课手册。12月28日前把选课手册发放到学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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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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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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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1月11日学生网上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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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1月4日开始网上第一轮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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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生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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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1月11日为第二轮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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