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建设和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3-12-25 点击数: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规范考试过程,严格考试纪律,树立良好的考风、学风,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考试环境,保证考试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和做好期末考试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齐抓共管,切实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

1、教务处负责组织召开全校教学院长工作会议,布置期末考试考风考纪专项工作,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2、教务处(职业技术学院)在主校区(海滨校区校)校园主要道路和教学楼悬挂考风考纪宣传条幅标语,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3、学生处、校团委负责组织召开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工作会议,强化学生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学生考风考纪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4、党委宣传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站及BBS等渠道协同学生处、校团委、教务处做好考生的诚信教育、考风考纪教育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工作。

5、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和认真落实考风考纪建设工作。

(1)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学习《广东海洋大学监考守则》等相关文件,重申相关纪律和要求,认真落实好考试安排,强化监考教师职责,明确监考教师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提高监考教师对监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监考教师的监考工作责任心。

(2)召开学生动员会,学习《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考试守则》及学籍管理等相关规定,引导广大学生诚信学习、诚信考试、诚信做人,并联系案例组织学生讨论,强化学生对考试违纪危害性的认识,让每个学生都清楚考试违纪的后果,让学生从行为上不敢作弊,从思想深处不愿作弊。

(3)利用各种方式进行教育、宣传,充分营造作弊可耻的舆论氛围。

二、严格管理规程,规范考试管理工作

1、任课教师、教务处与教学单位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试卷保密与考试安全制度,确保试卷从命题到交付印刷使用整个过程都必须安全和保密。

2、教务处负责制定期末考试安排表,协调监考、巡考人员安排,综合调配教室资源,落实考试场地。

3、学院(部)对课程考核工作负有根本的责任,应认真完成本单位所承担考试任务,做好监考员选派和培训工作。

4、学院要加大院级考试组织与巡考力度,对本院学生考试的考场秩序、监考教师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教务处对学生的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要予以及时曝光,并及时给出处理意见。

6、人事处、教务处负责对于监考严重失职、构成教学事故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职,做好监考工作

1、服从学校、学院安排,坚决制止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坚守工作岗位,不离岗、不串岗,不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工作。

3、主动接受巡考人员对考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纠正监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既要严格要求考生,又要关心爱护考生,营造良好氛围,有利于考生考试水平的正常发挥。

5、严格按学校《广东海洋大学监考守则》等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监考过程中的主要操作规程:

⑴按时领取试卷,注意清点试卷袋中的材料;

⑵开考前,向考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宣布考场规则;

⑶开考前,清理考场,组织考生在《考生签名表》签到;

⑷开考前,检查考生证件,对证件不齐的考生劝离考场,由考生找齐证件后才准予其参加考试;

⑸按规定时间发放试卷,避免错发试卷;

⑹应督促考生在试卷和答题纸(卡)写好班级、姓名、学号,并仔细核对考生所填内容与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考生签名表上信息是否完全相同;

⑺及时纠正考生的不良行为,严格要求考生遵守考试纪律;

⑻凡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反考场纪律、考试舞弊等各种考试违规行为的考生,监考人员应及时对其作出处理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考核违纪情况记录表》或《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考核作弊情况记录表》,保存好有关材料(证据),签好字,并在考试结束后立即送到教务处考试管理科;

⑼考试时间一结束,监考人员应向学生宣布停笔作答,并立即收卷、整理试卷、当场清点和密封试卷;

⑽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工作结束后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

6、监考人员若不有效履行监考职责,出现如下违规行为之一者,当年评优一票否决,并通报批评:

(1)不认真查验学生证件,造成替考情况影响严重者;

(2)监考期间打电话聊天,或使用移动电话或平板电脑上网、玩游戏、看视频者;

(3)监考期间离岗、串岗者;

(4)巡考员巡察发现其对考场纪律或违纪作弊现象置之不理者。

四、巡考员应认真巡查,检查指导考试工作

1、巡考员主要由学校、教务处、各教学单位领导和教务处各科室人员、学院教务员担任;

2、巡考员主要根据《广东海洋大学监考守则》和《广东海洋大学考生考试守则》的相关规定,对监考工作中监考人员进行监督,查看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对没有很好地履行监考职责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防止出现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

3、巡考员应同时察看考生遵守考纪情况,对制止考生的各种违规现象具有和监考人员同等的责任和权利,但考场记录中的违纪登记工作应由监考人员填写,对监考人员不予配合的,巡考人员应及时向学校教务处反映。

4、巡考员可根据考场实际情况,有权处理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务和有关问题。

5、对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考生违纪现象制止不坚决的监考员,要及时提醒,对监考不力、严重失职的监考人员要及时建议教务处予以调换。

6、巡考员需全程进行巡考,考试结束后要按要求如实填写《广东海洋大学考场情况检查表》交教务处。

五、命题印卷与评卷工作要求

1、各单位主管教学院长、教学系主任与课程负责人要认真做好课程考核命题及试题审核工作,各单位教务办务必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试题质量。坚决杜绝同一份试卷在不同的时间进行考核。

2、教师应于考前10个工作日将课程负责人、系主任审查后的试卷A、B两套题送交开课单位审核,开课单位审核后,随机抽取一套试题,于考试前一周将试题和《广东海洋大学试卷印刷审批表》交文印室印刷、装订(建立了试题库的课程按试题库使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3、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原则上应由院系(中心)组织集中阅卷,实行流水阅卷。

4、教师认真复查试卷,做好试卷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对成绩异常的课程,应向课程所在学院(部)和教务处汇报,并及时作出处理。

5、教师要在课程考核结束后5个和10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录入成绩和报送成绩纸质材料。不得让学生代为登录或报送成绩。

希望各学院和有关单位要把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作为培养良好学风的大事来抓,严格考试的过程管理,把相关要求宣传到位、落实到位、贯彻到位,确保考试的严肃、公平和公正,保证考试质量。

教 务 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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