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开课单位:
为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统考及下学期补(缓)考等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期末统考、成绩录入工作
1、本学期期末统考时间按计划定于1月13日、15日上午和下午4个时间段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将公布至教务处网页、校园海浪BBS考试考证模块以及张贴在教学主楼和钟海楼;请各学院、单位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班,并严格按规定时间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或调整考试时间;
2、教师成绩录入截止时间: 1月23日下午17:00。请各开课单位务必通知任课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成绩录入完毕;
3、对于本学期无法完成成绩录入的课程,开课单位需以书面形式报考试管理科备案;
4、对于教师无法正常录入的学生成绩,各开课单位须按考试管理科下发的表格做好成绩登记工作(表格上无名单的学生成绩不允许自行添加),于1月23日前按统一格式将成绩的电子文档发送到考试管理科邮箱(gdouksk@126.com),纸质稿(签章)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交行政楼302室;
5、请各开课单位务必于放假前将补(缓)试题(A卷或B卷)交到教学主楼201室,同时交“2013~2014-1全校所有课程考核形式填报表”(电子文档);
6、各学院负责考试工作的教务员还要登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成绩维护”模块,认真检查教师对缺考、缓考、违纪或作弊学生的成绩录入情况,如有误,请及时通知予以更正。
二、下学期初补(缓)考工作
1、下学期补(缓)考拟定于3月5~16日进行,具体的考试安排届时将公布至教务处网页、校园海浪BBS考试考证模块、教学管理QQ群以及张贴在教学主楼和钟海楼,请学生所在学院通知课程考核不及格学生利用假期认真复习,做好下学期回校补(缓)考准备;
2、各开课单位需根据考试管理科公布的补(缓)考安排表,负责做好选派监考员和通知监考员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签到、领取补(缓)试卷等工作;
3、各学生所在学院于3月4日上午到教学主楼201室领取学生补(缓)考证,并负责发放到学生班;
4、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申请返校参加补考的结业生,所要参加考核的课程需在开课学期前2周返校按规定到教务科办理缴费修读手续,方可参加考试;
5、补(缓)考成绩须于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提交,具体要求届时以通知为准。
教务处
二○一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