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统考于1月13日和15日进行。为了进一步严肃考纪,建设优良考风,学校在考试期间继续实施巡考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巡考员由学校领导、教学督导组成员以及各学院或单位副处以上领导担任。
二、学校领导、教学督导组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巡考时间、地点;各学院或单位需按要求派出副处以上领导在规定的巡考时间、地点进行全程巡考,并按要求填写“巡考员评议表”。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三、巡考员须于考前10分钟到教学主楼201签到,领取巡考员牌和“巡考员评议表”,考前5分钟进入考场检查考试组织及实施情况,并按《广东海洋大学考试巡考制度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巡考,巡考完毕后,将“巡考员评议表”交回主201室。教务处汇总考试巡查情况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布。
四、请巡考员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巡考工作,督促监考员履行监考职责,检查与指导考试全过程,及时发现并处理出现的问题,以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统考巡考安排表
教务处
二O一四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