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相关开课单位:
为了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排课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 非毕业班时间安排:从2014年3月3日(星期一)起至2014年7月11日(星期五)结束,共19周。实际理论教学时间为18周,第19周为期末统一考试时间,学期结束后暑假拟定为8周。
二、毕业班时间安排:从2014年3月3日(星期一)起至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止,共17周。其中第1、2、16周为机动周,第17周为毕业教育,毕业时间拟定第17周的星期五(2014年6月27日),实际理论教学时间为13周。
三、学院(部)及相关开课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时,应严格审查教师的任课资格,特别要注意新教师、任新课教师的任课资格审查。新教师开课、教师开新课必须按照“广东海洋大学教师任课资格认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并报教务处高教研究室审核批准,对于新教师任课或教师开新课未经教务处批准,各教学系不得擅自安排教学任务,各单位教务员不得擅自录入教学任务,违者按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附表:排课等工作具体安排表
二〇一三年十月九日
排课等工作具体安排表
周次 |
主要工作、完成日期 |
内容及要求 |
负责单位 |
第3~7周 |
9月23日~10月18日组织学生报选专业方向、专业任选课及各学院核对人才培养方案(含开设双学位专业) |
根据2009版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组织学生报名,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学生分专业方向工作的通知”。 |
各教学单位 |
学生报名必须以班为单位,按附表1格式制作数据和打印报名表,数据中的各项内容必须按要求准确规范。所有字段都必须按规范名称填写,文件名为分方向前的综合教务系统中的班名(如:电子1101)。学院对报名数据进行初步审查,原则上,修读人数少于30人的,不予按专业方向组班上课,需组织学生改选。对符合开设条件的由学院在学生所报的附表1的基础上按专业方向进行汇总,以专业方向名称重新命名文件,并于10月11日前报电子表格到教务科,以便审查分方向后的班名和更改综合教务系统中学生学籍数据。 |
相关学生班 |
学院根据专业及专业方向开设等情况认真检查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限选课和专业任选课,对停开或需调整开课学期的课程,须填写教学计划调整表,报高教研究室审核,并向学生公布开设的专业任选课。教学计划调整表须在10月18日前报高教研究室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
各学院 |
确定下学期所开设的课程(含双学位)后,用A4纸横向打印教学安排表检查校对,教学计划维护好后,打印教学安排表一式两份,分管教学领导审核后签字并盖章,一份由院(系)留底,一份交高教研究室。 |
各单位要按要求统一打印并检查开课任务书,确认开课任务书无误后,打印一份交至高教研究室备案。 |
各教学单位 |
10月21~25日制作周程表 |
确认需金工实习的班级,与工程学院协商实习周次。 |
有关教学单位 |
参照以往周程总表,按附表4格式制作周程表。确定后的周程若有调整则必须及时报教务科及相关开课院系。 |
各学院 |
为了合理安排公共课,减少排课冲突,对全校所上公共课统一指定上课时间。在落实任务前交予相关开课院系。 |
教务科 |
第8~9周 |
10月28日~11月8日落实任务以及组织教师申报公共任选课 |
第8周打印开课任务书。打印过程具体操作步骤请查询培训讲义第11页第五小点“开课任务书”。 |
各教学单位 |
落实开课任务,各学院应严格审核教师任课资格,各系不得给不符合课程任教资格的人员安排教学任务。对于新教师任课或教师开新课未经教务处批准,各教学系不得擅自安排教学任务,各单位教务员不得擅自录入教学任务。各单位教务员必须征求每一位任课教师所需教室类型,在备注栏中注明“多媒体”或“普通教室”,并填写专业任选课的选修人数。各单位应推选优秀教师承担“双百工程”教学任务,报双百工程办公室备案后实施,双百工程创新实验班各班公共课教师应注意保持连续性。同时告知任课教师,对于学时数小于等于32学时的课程,周学时可为4学时。若同一班级有2门以上小于32学时的课程周学时定为4学时,请将这些课程上课周次嵌套,如一门课排1-8周,另一门课排9-16周,大于32学时的课程周学时应为偶数,可为4,学时数较多的学科基础课周学时可为6。但班级所有课程周学时控制在28以内,周学时过大容易出现课程排不下的问题。 |
组织和动员教师申报下学期开设的全校性公共任选课,申报事宜另见高教研究室的通知。 |
各教学单位 |
教务科汇总并整理完周程表后转发至各院(部),请按此表安排上课周次。 |
教务科 |
11月1日前编排思政部公共课的课表 |
思政部 |
11月4日前计算中心编排计算机公共课的课表。 |
实验教学部 |
11月8日前理学院编排物理、化学课程的实验课表。 |
理学院 |
第10~11周上半周 |
11月11日~22日录入开课任务书 |
各院系开始录入开课任务书。各类课程理论教学周学时应为偶数,单双周周学时应一致,班级所有课程周学时控制在28以内;对在课程考核周没有实践性教学安排的学生班,应有二到三门课程的上课时间安排在17周或之后结束。录入完毕后院(部)按附表3格式整理所有年级所有课程属性为“任选”的选课数据(表格中的课程名与课程号须严格对应),所需学生名单自行从综合教务系统中导出,班级按分专业方向后的班名填写。11月21日停止录入任务书,请各院(部)在此之前认真检查,核对教学安排表是否有漏班漏课情况以及上课周程是否正确。 |
各教学单位及教务科 |
第11周下半周~13周 |
11月23日~12月6日编排全校课表 |
教务处负责审核开课任务书,其中高教研究室负责组织审核教师任课资格,教务科负责组织审核开课任务书其它事项。教务科编排全校课程。 |
教务科 |
第14周~15周上半周 |
12月9日~20日院(系)检查课表 |
院(部)打印课表初稿,根据教学安排表检查是否有漏班漏课情况、学时学分、合班情况等是否正确;实验课是否已全部指定实验室、需断周的班级课程是否已断周、教师所需教室类型是否匹配;以及学生班是否有二到三门课程的上课时间安排在17周或之后结束。若检查无误,则将初排课表发给任课教师,教师如对初排课表有异议应及时反映给负责排课的教务员,由院(部)办公室对异议进行审核,将确需调整的课程统一报教务处教务科,教务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初排课表进行调整,尽量满足教师的合理要求。 |
各教学单位 |
第15周下半周~第 16周 |
12月21日~29日停止调课、上传选课数据 |
院(部)用A4纸打印教师课表和班级课表,一式两份,一份院(部)留底,另一份在课表的右上角盖院(部)章并按班级页码表的顺序排好后交教务科,并发课表给各班级,以供学生选课所需。教务科汇总班级课表后编印全校班级课表。 |
各学院 |
教务处开始上传选课数据,包括必修课、专业任选课、限选课,编印公选课选课手册。12月30日前把选课手册发放到学生班。 |
教务处 |
第17~19周 |
12月30日~1月17日学生网上选课 |
12月30日~1月5日开始网上预选课。 |
各学生班 |
1月6~1月11日为正选阶段。 |
1月12~17日为补退选阶段 |
备注:本学期全校公选课选课结束3天后可以打印所有课程的《学生教学记录表》,与“教师课表”一并发放至授课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