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我校与台湾海洋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拟于2014年3月派出学生到该校进行为期一学期的交流学习。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5人,其中3人减免学分费和住宿费。
二、选拔对象
2011~2012级水产学院、海洋与气象学院、食品科技学院、信息学院、航海学院在校本科生。
三、派遣时间:2014年3月
四、选拔条件
1、政治思想好,热爱祖国、品学兼优、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及以上,无不及格科目,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
3、家庭或本人有相应的经济能力,没有拖欠学费或其他费用,能够负担在台湾的生活及其他费用;
4、本人自愿,遵守学校派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可选择进入学习的系所
见附件三:台湾海洋大学2014年交换学生可申请之系所
六、注意事项
1、经批准赴台湾交流学习的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应尽可能选择与我校同学期衔接的并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课程修读,课程修读计划由相关专业学院会同对外联络处根据合作协议,结合学生所在专业实际制定学生课程修读计划,报教务处批准后组织实施;
2、交流生返校后应及时向所在学院提交课程学分及成绩转换申请(同时须附就读学校出具的正式成绩单),由学院领导审核报教务处确认同意后,方可由各学院进行成绩录入;
3、交换生仍需按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七、报名
请以上有关学院通知2011~2012级学生班,符合条件并有意到台湾海洋大学进行交流学习的学生,可按要求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本、专科交流生派出就读审批表》,于2013年10月22日交所在学院,所在学院打印申请学生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审核后于10月25日交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一、广东海洋大学本、专科交流生派出就读审批表;
二、台湾海洋大学简介;
三、台湾海洋大学2014年交换学生可申请之系所;
四、台湾海洋大学2014年大陆地区学生来台短期研修申请须知;
五、中国姐妹校交换生至本校研修之学分费及住宿费用收费标准
咨询电话:2396022 李老师
二○一三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