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海洋大学2013年教学公开课授课观摩活动的通知

作者:本站原创 时间:2013-05-07 点击数:

关于做好广东海洋大学2013年教学公开课

授课观摩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发挥优秀教师的教学示范引领作用,促进青年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促进教师教学交流和专业发展,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举办2013年教学公开课授课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课教师的遴选

公开课活动采取“以院(部)为单位、优秀教师示范课与新进青年教师教学研讨课相结合、教师全员参与观摩”的形式组织实施。示范课授课教师,应从曾获得南粤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教学质量优秀奖获得者、精品课程负责人、校级授课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中遴选;教学研讨课由近三年新进的具备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授课。各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听课教师,近三年新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参加教学观摩。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安排

(一)时间安排

1.5月10前,各教学单位申请公开课活动安排,将公开课授课观摩活动申请表(附件1)报教务处高教室。

2. 5月136月14(即第11 -15周),各教学单位集中组织公开课观摩教研活动。公开课具体上课时间由各单位自行拟定(原则上按照授课计划进度进行)。为便于教师观摩学习和保证师生出勤率,建议各教学单位利用周三下午开展公开课授课观摩活动,可以采取先示范课后教学研讨课的顺序进行。

3.6月21前,各单位进行公开课活动总结。

(二)授课观摩活动地点安排

公开课授课观摩地点由各单位自行拟定。授课教室的选择应考虑参加观摩教师的数量,如原授课教室无法满足座位要求,可提前与教务科联系,予以安排教室。

三、具体要求

1.各教学单位原则上应举办2场公开课授课观摩活动(1场示范课,1场教学研讨课),其中有4个以上本科专业的学院和承担全校公共课任务的教学单位(包括实验教学部)可增加1场。请各教学单位在510前按附件格式报送公开课观摩活动计划,将电子和纸质文件报教务处高教研究室。

2.公开课教学内容应以教学大纲、授课计划为准,以课堂教学为主要形式,并充分运用网络教学资源组织教学,充分展示个人教学风采,确保公开课的水平和质量,时间为45分钟。

3.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各教学单位可聘请学科专家、督导组对公开课进行点评,同时组织教师开展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4.学校将通报各单位公开课授课观摩活动情况,并对每场公开课资助2000元费用,主要用于公开课信息宣传、授课教师奖励及其他开支。

5.公开课活动是教师交流教学经验、研讨教学改革的重要平台。请各教学单位予以重视,根据学校要求详细策划本次活动,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尤其近三年新进教师参加观摩和研讨活动,做好观摩研讨活动的签名记录。活动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向教务处提交公开课观摩活动总结材料。学校将各教学单位组织公开课活动情况作为院系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将教师参加公开课授课、参与公开课观摩活动情况,作为教师申请教学专项奖励、申报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教改项目等的重要资格审查因素。

希望各单位通过开展公开课观摩活动,切实加强对教师备课和授课的教学指导和帮助,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师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联系人:乔玉香,电话:0759-2383029,电子邮箱jwcgjs@126.com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2013年公开课授课观摩活动申请表

教务处

201356
附件 

广东海洋大学2013年公开课授课观摩活动申请表

     院(部)              (公章)                  

 

序号

单位

授课教师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课程名称

公开课

性质

拟上课

时间

拟上课

地点

所获奖项

1

 

 

 

 

 

 

 

 

 

 

2

 

 

 

 

 

 

 

 

 

 

3

 

 

 

 

 

 

 

 

 

 

 

 

 

 

 

 

 

 

 

 

 

注:1、公开课性质是指示范课、研讨课两种之一。2、请按此表格式,用excel文档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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