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订工作的通知及附件

作者:本站原创 时间:2013-05-2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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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订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的选订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订教材范围
    本次选订教材仅涉及我校在读学生和2012级新生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使用的教材,不能超前多订;课程教材为上、下册,教学周期为一学年的,可选订2012—2013整个学年教学使用的教材。
    二、教材选订原则
    1、“适用”原则:各单位和教师应严格按照《广东海洋大学教材管理办法》的规定选订教材。选订教材应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相符。充分考虑学生的经济负担,尽量选订经济适用教材,避免选订超学时、超内容、过度包装的高价教材。
    2、“选优”原则:优先选用国家及教育部规划教材、面向二十一世纪课程教材、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省部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推荐的教材。
    3、“选新”原则: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优质教材。
    三、教材选订的要求
    1、要根据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及学生学习的需要选订教材。
    2、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基础课教材的选订由开课系负责,以课程组为单位统一选订。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限选课教材的选订由课程组负责,公共选修课和专业任选课教材的选订由任课老师负责。
    3、选订教材后须经开课院系教学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的教材不得因任课教师的调整而更换。所有教材的订购信息都须通过教务处审查,盖章确认后方可预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向教材供应商或学生推荐或发售教材。
    4、教学时数相同的同一门课程,必须选用同一版本教材。
    5、公共必修课(思政课除外)、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限选课及专业任选课教材的选订要求;指定一主选教材后还应同时指定一备选教材,教务处根据需要从中选择一种教材订购。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自编教材或自编讲义。若确无合适的出版教材选用而需要使用自编教材(讲义)时,须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
    四、教材选订流程
    利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材管理模块选订教材,请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配合做好该项工作。
    1、主校区的教材选订
    (1)任课教师网上选订或者申报教材。任课教师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后,按《教师网上选订教材操作指南》要求完成教材选订工作。
    (2)院系网上审核教材。任课教师在网上选订教材后,经教学系审核和学院分管教学院长审核通过后,学院及时打印本学院教材计划预订单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教务处教材科审批。网上审核教材可参考《院系网上审核教材操作指南》。
    2、海滨校区的教材选订
任课老师根据教学任务书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教材选订审批表》后交开课单位汇总,汇总后交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审核后把《广东海洋大学教材订购汇总表》报教务处教材科。
    3、教师用书在院系校对时申报,直接加入教材预定单。
    五、教材选订的时间安排(具体时间届时电话和QQ群通知)
    1、教材选订或申报时间:5月中旬
    2、院系审核及报送时间:5月底截止
    3、院系校对和教材预定单生成时间:6月上旬截止
    4、使用自编教材相关材料报送时间:6月底截止
    六、其他
    1、本通知中所有表格和网络选订或申报教材操作指南可在教务处网页--表格下载--教材科下载;
    2、征订目录等相关资料请各教学单位到教材服务部领取(主校区主楼102室);
    3、联系地点:主校区行政楼301室,联系人:杨老师、卢老师,电话:2383122
    电子邮箱jck@gdou.edu.cn,QQ:835797738
 
                                                        教 务 处
                                                     201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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