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2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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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2年度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关于近期我省普通高校本、专科专业设置申报与备案工作的通知》(粤教高〔2009〕40号)及《广东海洋大学2012年工作要点》(广海大党〔2012〕2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2年新专业申报工作,为认真组织好此次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认真学习体会教育部文件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二稿)》的精神,进一步优化学校专业结构,根据海洋经济、区域经济及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需求,按要求及程序组织相关工作,要在认真分析现有专业的办学情况、办学条件等的基础上,认真论证(特别就生源、就业率、学院各专业师资分布及拟申报专业师资情况、实践性教学环节、实验、实践条件、人才培养方案等方面),慎重申报,认真填写本专科增设专业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拟申报新专业的学院,要对该专业的全国布点情况,招生就业情况,进行充分的调研,写出详尽的论证报告,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拟申报新专业学院还要如实提供《广东海洋大学拟新增专业论证报告》(附件2)。
    三、各单位要如实填写《广东海洋大学XX学院专任教师按本科专业分配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广东海洋大学拟新增专业实践教学条件一览表》(见附件4)。如拟申报新专业骨干教师包括其它学院专业教师,须提供该教师所在学院附件二表格。
    四、请拟申报新专业学院于2011年4月30日以前将附件1-4各一式一份以及上述材料电子版等材料交教务处高教研究室,材料不齐全或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殷老师;联系电话:2383121;邮箱:jwcgjs@126.com
附件:
    1、本专科增设专业申请表
    2、《广东海洋大学拟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报告》
    3、《广东海洋大学XX学院专任教师按本科专业分配情况一览表》(高职专业参照填写)
    5、《关于征求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二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教务处
201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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