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激发广大教师热心教学、精心教学、专心教学的积极性,提高中青年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技能,促进中青年教师健康发展,为中青年教师提供展示才能的平台,经校工会、教务处研究决定,举办2009年广东海洋大学中青年教师授课观摩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要求
我校45周岁以下(即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学期有授课任务,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良好的在职教师(含行政兼课教师)均可报名参赛;不受理2007、2008年已获授课竞赛一、二等奖的教师报名参加本次竞赛。
请各学院(部)在组织初赛的基础上,按分配名额推选教师参加学校的决赛(见附件1)。认真组织教师参加听课观摩,尤其是近3年进校任教的年轻教师必须参加决赛阶段听课,他们参加听课观摩的情况将作为组织奖评选重要指标。
二、比赛办法
1、本次比赛分初赛、决赛二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各学院(部)举行,决赛由学校举行。
2、比赛组织形式。各学院(部)组织全体中青年教师进行初赛,在初赛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推荐优秀教师参加学校决赛。其它中青年教师可在课程所在学院(部)参加初赛。
3、学校成立中青年教师授课竞赛评审委员会,初赛评委会成员一般为5名,由各学院(部)聘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的教师和1-2名相关领导或教学督导组成员组成。决赛评委会由学校及相关部门领导、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和学生代表组成。决赛评委会专家组成成员由职能部门在有关领导及各单位推荐的专家中聘请,评委会学生代表由校团委负责推荐,相关职能部门审定并聘请。为保证赛事的公平、公正,请各学院(部)推荐1名有正高职称且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
三、比赛要求
1、比赛内容:自选所授课程某章节内容,并提交本章节讲授内容的纸质教案。
2、比赛评分:采用百分制。教案内容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教案的基本规范,按一个章节的内容备课;课堂讲授45分钟,决赛讲授时间为20分钟,教学形式采取现代教学手段与传统教学方法相结合。具体评价标准可参考附件3,初赛由各学院(部)依据学科专业教学特点自行制定;决赛评价标准由教务处、校工会共同制定。
四、比赛安排
本次中青年教师授课观摩竞赛分两阶段进行。
1、初赛:由各学院(部)按照竞赛的要求负责组织。各单位成立教学观摩竞赛评议小组,对参赛教师组织听课评议,并按下达的分配名额(见附件1)选拔成绩优秀者参加学校决赛。各学院(部)应重视初赛,组织教师参加比赛和听课观摩,并对初赛结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初赛各阶段情况均应有记录。
各学院(部)须于第11周前结束初赛,并于11月20日(第11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初赛组织及总结材料、参加决赛的教师名单(附学生及同行评教情况、参赛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和任课情况表(见附表2)的电子和纸质文件报教务处高教研究室
jwcgjs@126.com,材料不齐可取消决赛资格。
2、决赛:由教务处组织专家通过听课的方式进一步确认决赛资格。具备决赛资格的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中青年教师授课观摩竞赛决赛(决赛抽签时间和竞赛时间另行通知)。所有参加听课评议的成员,要按照授课观摩竞赛评分标准(见附件3)客观、公正地对参赛教师评分。
五、奖励办法
1、本次授课竞赛按决赛评选等级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各奖项名额根据竞赛结果确定。
2、本次活动设优秀组织奖,对于积极组织本次活动的单位,予以奖励。
3、学校对获奖者进行表彰,给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相应的奖金。各院(部)可另行制定各自的奖励办法,中青年教师授课竞赛初赛所需费用可由各单位从本单位专业建设经费开支。决赛所需费用由学校职能部门解决。
4、参赛教师获奖情况将作为中青年教师年度考核以及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希望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本次中青年教师授课竞赛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中青年教师备课和授课的教学指导和帮助,组织全体青年教师参加初赛,并互相观摩,力求通过本次活动对提高中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产生积极作用。
联系人:教务处 :殷 红 电话:0759-2383363;
校工会 :许扬榜 电话:0759-2383189。
附件:
1.广东海洋大学中青年教师授课竞赛决赛名额分配表
2.广东海洋大学中青年教师授课竞赛推荐汇总表
3.中青年教师授课观摩竞赛课堂教学评价表
校教育工会 教务处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广东海洋大学中青年教师授课观摩竞赛决赛推荐名额表
单 位 |
中青年专任
教师参考人数
New |
名 额 |
备 注 |
水产学院 |
56 |
3 |
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或精品课程各增加1个名额 |
食品科技学院 |
23 |
2 |
农学院 |
46 |
3 |
工程学院 |
69 |
3 |
|
经济管理学院 |
62 |
3 |
|
信息学院(软件学院) |
69 |
3 |
|
航海学院 |
29 |
1 |
|
理学院 |
55 |
2 |
|
外国语学院 |
59 |
3 |
|
中歌艺术学院 |
73 |
3 |
|
文学院 |
46 |
2 |
|
法学院 |
25 |
1 |
|
政治与行政学院 |
14 |
1 |
|
体育与休闲学院 |
39 |
2 |
|
实验教学部 |
17 |
1 |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
24 |
2 |
1名专职教师,1名兼职教师(辅导员) |
海洋与气象学院 |
6 |
1 |
|
合计 |
712 |
36 |
|
注:名额分配根据人事处2009年9月统计的1964年1月1日后出生的中青年教师数按比例分配,各学院(部)推荐参加决赛名额不能超过分配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