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原创 时间:2013-01-09 点击数:
关于开展我校学生实习立法调研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教学单位及校团委: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院校学生实习立法调研工作的通知》((粤教办〔2009〕60号),请参看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网址:http://www.gdhed.edu.cn/msgshow.php?bk=hqfw&newsid=9f3a9599ff22ba6bd40f90806ecd6b6a)的文件精神,为做好关于学生实习立法的基础性调研工作,以便于上级部门立法,制定对学校开展实习教学工作的有利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我校各专业开展的各类社会实践、各类实习教学活动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二、调研提纲 1、各专业学生实习的基本情况(包括各类实习的主要形式、环节、主要内容和要求),各类实习、社会实践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致比例; 2、各专业组织学生开展实习的主要做法及经验; 3、各专业实习基地建设基本情况,实习基地开展实习活动情况、效果; 4、各专业组织学生实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5、对进一步规范学生实习行为的对策建议; 6、对学生实习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我们所了解到的企业对高校及学生实习的期望及要求。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开展调研,按照调研提纲的要求,以学院为单位形成内容详实的调研报告(题目:《××学院关于学生实习立法的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请务必于4月15日前报教务处考试管理科(E-mail:ksk@gdou.edu.cn)。联系人:乔老师;电话:2396023。 教务处 20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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