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专业建设协议书的通知

作者:本站原创 时间:2007-08-31 点击数:

 

关于签订专业建设协议书的通知
    学校现于2007年评出校级重点专业9个(见《关于公布2007年校级重点专业评估结果的通知》)(校教务〔2007〕126号)、合格专业35个(见《关于公布2007年校级合格专业评估结果的通知》)(校教务〔2007〕146号)。为了加强专业建设,更好地调动专业建设首席教师的积极性,促进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现由学校与专业建设首席教师签订专业建设协议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广东海洋大学专业评估方案》设计的,要求各专业以评估方案的A级标准进行专业的建设与改革,使专业在各方面都得到提升,最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请各专业在根据《广东海洋大学专业评估方案》指标体系开展自评,参照《评估方案》的指标内涵和等级标准,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结合专业建设首席教师的职责和专业的实际情况,慎重地确定专业发展目标和填写本协议书。
    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落实教学质量与教改工程,促进广东高等学校本科教育的专业建设,打造专业品牌,省教育厅将启动全省高校的特色专业、示范专业等建设工作。我校是广东省重点建设学校,由此决定了我们在专业建设方面应凸显特色且占有一席之地,因此,努力把本专业建设成为具有省内先进水平的特色专业、示范专业,是我们专业建设小组的重任,也是学校对每个专业的要求,希望专业建设首席教师以此为目标,努力做好专业建设与改革工作,努力培育特色专业、示范专业。
    4、请于7月11日前将本《协议书》(纸质一式四份和电子版一份)交教务处高教研究室,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协议书》进行审核,必要时要进行答辩研讨,审查合格后再办理签订手续,正式启动专业的建设与改革工作。
    5、本通知可在教务处主页教务公告栏查阅和下载,如有疑问请咨询高教研究室。
    联系电话:2383121
    E-mail:jyk@gdou.edu.cn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专业建设协议书(请到教务处—表格下载—教学研究科栏目下载)
                                      教务处 
                                      200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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