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务〔2020〕36号
关于做好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附件1,以下简称《国创项目管理办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附件2)和《广东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务〔2012〕38号,以下简称《校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启动我校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创”项目的实施宗旨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通过资助大学生参加项目式训练,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善于质疑、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
二、项目分类
“大创”项目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重点支持直接面向大学生的内容新颖、目标明确、具有一定创造性和探索性、技术或商业模式有所创新的训练和实践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具体要求见《创新训练项目工作指南(学生和教师)》(附件3)。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具体要求见《创业训练项目工作指南(学生和教师)》(附件4)。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具体要求见《创业实践项目工作指南(学生和教师)》(附件5)。
三、申报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项目一般面向二、三年级学生申报;同一学生不得同时主持或参与两个(含两个)以上的项目(包括往年立项未结题的)。一经检出,取消本年申报资格。
2.项目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要搭配合理,必须有明确分工。
3.申报项目时应充分评估项目任务和建设周期,尽量保障学生毕业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4.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须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已以其它名义获得校级以上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
(二)优先条件
鼓励师生紧密结合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要求(详见附件6),将本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与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乡村振兴相融合,以“大创”项目为摇篮,培育未来可参加大赛的优秀成果和团队。
1.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2.优先支持与精准扶贫、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
3.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
4.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5.优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
6.优先支持学校本科生创新创业团队申报的项目。
四、项目级别确定方式
(一)校级项目: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学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校级项目由学院自行组织专家组评审确定(数量见《各学院2020年大创项目限额表》,附件7),在全院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二)省级及以上项目:由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学院择优推荐的校级项目(限额见附件7)进行评审,按评分高低依比例确定推荐国家级、省级建设项目。
五、工作程序
(一)学院
1.面向全院师生发布项目申报通知。
2.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申报:
(1)选题:按照《校管理办法》的要求,由学生自主选题,或在指导教师的推荐下,确定拟申报项目的类型和内容;
(2)填写申报材料:项目主持人负责组织团队成员,在教师的指导下,按拟申报的类型填写《项目申报书》(选择附件8、9、10之一),同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11),并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签字确认。
(3)提交材料:按学院要求提交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的文件名格式:项目类型-项目主持人(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示例:创新训练-苏轼-欧阳修。
3.组织专家评审:务必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原则,选拔优秀项目。特别是拟推荐为国家级、省级项目,应按照《国创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遴选。
4.公示:评审结果必须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上报。
5.向教务处提交项目评审结果材料:
于6月20日前将《汇总表》及校级以上项目的《项目申报书》电子文档发至邮箱:gdoucxcyxy@126.com。纸质材料报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科(行政楼306室)。纸质《项目申报书》可待学生返校后提交。
对《汇总表》的要求:表中包括今年学生申报的所有项目,并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编号。
对《项目申报书》的要求:在原文件名中加上评审结果序号,示例:1-创新训练-苏轼-欧阳修。推荐省级以上项目和其他校级项目分别存放在两个文件夹中。
(二)学校组织评审
教务处于6月27日前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
(三)公示、立项
评审通过的项目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审批,由学校发文立项。
(四)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规定的限额推荐国家级、省级建设项目
六、项目经费
获批立项的项目,学校统筹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项目经费将划拨到指导教师名下,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合理使用经费,并负责完成网上预约等报账过程。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前请学生和教师认真学习《国创项目管理办法》《校管理办法》和各类项目的《工作指南》(附件3、4、5),明确自己拟申报项目的类别,并遵照执行。
(二)教师职责重在指导、协调、监督。
(三)教师在同一年度只可指导一个项目。
(四)往年立项项目应按期结题。学生毕业离校时尚未结题的,学校将收回经费,取消指导教师当年指导新项目的资格,并核减学院下年度申报限额。
附件:
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3.创新训练项目工作指南(学生和教师)
4.创业训练项目工作指南(学生和教师)
5.创业实践项目工作指南(学生和教师)
6.互联网+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7.各学院2020年大创项目限额表
8.广东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
9.广东海洋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
10.广东海洋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
11.广东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广东海洋大学
2020年5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