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龙学敏 时间:2020-06-02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原则上2018年(含)之后立项的国创项目,建设期满且达到结题标准的,均需参与本次验收。
二、验收方式
项目结题审核由学院组织,项目验收由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达到结题标准的项目电子版材料进行评审。
三、验收材料及验收标准
1.验收材料:项目申报书、项目结题报告书、项目过程记录册、项目研究成果的支撑材料(含实物或照片、发表的论文、录用通知、软件、模型、图纸、专利、获奖证书等扫描或复印件)。
2.结题验收标准:详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做好2018年(含)以来立项的国家级大创项目结题验收组织工作,务必通知国家级项目的指导老师和学生提交验收材料,按验收标准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审核后汇总报送验收材料。达到结题标准的,提交结题电子版材料;未达结题标准的,说明原因;若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完成结题的项目,须提交项目中止申请,说明原因,回收项目经费。
2.验收材料报送截止时间:6月20日。
3.大创结题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项目申报书、结题报告书、项目过程记录册、项目研究成果的支撑材料(含实物或照片、发表的论文、录用通知、软件、模型、图纸、专利、获奖证书等扫描或复印件)等。结题材料以“国创结题(未结题/中止)-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指导老师姓名”命名并汇总打包,结题审核情况数据统计表以“学院名称-国创审核统计表”命名发至邮箱:gdoucyxy@126.com。纸质版可待学生返校后交行政楼306室创新创业教育科。
联系人:龙学敏 电话:2383121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
2.2018年、2019年立项国家级大创项目结题审核情况统计表
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