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1学期学生重修选课的通知
作者:教务科 时间:2020-09-25 点击数: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务〔2017〕67号) 第十七条规定:课程结束后,学生应参加考核,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准予补考1次;选修课程不及格的,不给予补考,可重新选课修读,成绩记入成绩档案。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核,须申请缓考。补考、缓考不及格者,应当重修。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结合《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校教务〔2017〕99号)文件,现将2020-2021-1学期重修选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选课时间安排
第一轮: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12:00 时至2020年9月30日(星期三)23:00时。本轮只能选修2017、2018、2019级开设的课程和通识教育拓展课程。
第二轮:2020年10月13日(星期二)12:00时至2020年10月18日(星期日)23:00时。本轮只能选修2020级开设的课程和体育课程。
学生上学期正考不及格的必修课程和申请缓考的课程不参加重修选课,重修选课结束后不再受理重修选课、退课等事宜。
二、重修选课规则
1、重修选课采取网上选课方式进行。选修的重修课程上课时间原则上不能和学生已有课程上课时间冲突。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课程修读时间有三分之一及以上没修读的取消考试资格。
2、重修选课分为“跟班重修选课”和“单开班重修选课”。“单开班重修选课”课程如果未达到开班要求(20人以下)将会停开,9月29日(星期二)将对开班人数不足的课程做停开处理,选中停开课程的学生在9月30日23:00前重新选择“跟班重修选课”。
3、学生需认真核对本人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成绩,对于尚未获得学分的课程,且符合重修条件的课程可参加重修选课。重修选课成功的学生,学生个人课表会出现重修课程信息,学生按照课表中课程的时间安排上课,并随开课班级一起参加考核。
三、教学管理
请任课教师严格考勤,在最后一次课程结束前公布不具备考试资格学生名单。按规定完成重修课程的,教师在录入成绩时需要记录学生平时成绩。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重修选课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0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