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团队管理办法》(校教务〔2018〕130号)和《关于公布我校2018年度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本科生创新创业团队的通知》(校教务〔2018〕54号)相关规定,现对2018年立项的本科生创新创业团队(名单详见附件1)开展首次考核验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内容
团队项目建设计划执行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代表性成果(研究论文、调研报告、申请专利、开发软件、研制产品等)、科研工作、团队成员培育、团队建设、经费使用等方面。
二、成果要求
团队建设期满研究成果须达到下列要求之一,成果应以广东海洋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1.至少1名项目团队成员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1篇以上专业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副刊、专刊、专辑;
2.有1件创意作品,且该作品获得省级及以上学术科技竞赛等活动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有1件知识产权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4.提交1篇专题研究报告,且获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励;
5.团队研发的成果已成功转化为产品并已推广。
三、考核验收程序
1.团队自查总结
团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对标团队建设任务书进行自查总结,按考核标准,填报《本科生创新创业团队年度研究成果验收书》(附件2,以下简称《验收书》)、《过程记录册》(附件3),连同团队建设任务书复印件和成果支撑材料等,于11月10日前报所在学院。
成果支撑材料包括论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作品、相关批文等复印件,以及著作等原件。请按《验收书》中的填报顺序编排目录。电子版为一个PDF文件(著作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以“团队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型-团队名称”命名,文件大小不超过30M。纸质版材料对应目录做标签编号,提交评审。
2.学院组织考核验收
(1)对团队成员的考核,由该团队指导老师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团队成员的考核要求:工作主动,能积极参与团队项目研究,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创新创业兴趣,有一定的动手操作能力,爱好创新发明、科学研究、创意制作等,工作有成效。
(2)对团队的考核,由团队负责人所属学院组织进行。各学院需组织校内外专家(不少于3人)成立创新创业团队考核验收小组,对照考核标准,对本学院的本科生创新创业团队进行考核,必要时可组织答辩,形成考核意见及结论(通过或不通过),公示5天无异议后,于11月25日前将考核结果及全部材料报送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科,电子版请发至指定邮箱。
3.职能部门复核
教务处组织复核。重点检查团队成果与团队建设任务书内容是否一致,成果支撑材料是否齐备等。
4.续建经费下达
通过考核的团队,需在学校公布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下一年度研究计划,学校将按规定划拨续建经费1万元。
未能通过考核的团队可在考核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申请延期建设,时间不超过10个月。经延期建设仍未通过考核者,将自然终止,学校将追踪资助经费。
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进展缓慢,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又不在规定期限提出延期申请的团队,学校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收回全部经费,团队学生及指导教师3年内不得申报教学类项目。
四、成果展示
本次考核验收结束后,将举办成果展示活动,以展板、成果实物、图文、影像为主要形式展示创新创业团队特色和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请各团队做好参展准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创新创业团队考核验收工作,认真审核,及时总结团队建设成果,做好团队项目指导及支持工作。
2.各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负责人及指导老师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如实填写考核验收报告,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按时提交材料。数据务求准确无误,成果务必真实具体。
3.联系方式: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科龙老师,电话:2383121,地点:行政楼306室,邮箱:gdoucxcyxy@126.com。
附件:
1.2018年度本科生创新创业团队一览表
2.本科生创新团队年度研究成果验收书
3.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过程记录册
教务处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