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作者:教研科 时间:2021-03-20 点击数:
各文科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见附件,以下简称10号文)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可推荐1项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认真研究《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详见10号文附件 1),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
二、项目推荐
(一)面向范围及限额
面向我校文科类本科专业,每个文科学院申报不超过1项。
(二)推荐程序
各文科类专业结合自身专业建设情况组织申报,学校根据申报情况进行校内遴选,并择优向广东省教育厅推荐。
(三)优先条件
优先支持依托国家一流专业或省级一流专业开展的项目;优先支持依托广东省课程思政建设改革示范项目开展的项目;优先支持学校学科或专业带头人开展的项目研究和改革实践。
三、项目报送
(一)纸质材料
1.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见10号文附件3)1份;
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见10号文附件4)1份;
(二)电子材料
推荐表和汇总表的word版打包压缩(以“专业名称+新文科项目推荐材料”命名)发至邮箱jwcjyk@gdou.edu.cn。
(三)报送要求
由于上报时间紧急,全部材料请于2021年3月24日下班前报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303),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教务处教研科,甘老师;2396023。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