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分专业方向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科 时间:2021-03-29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广东海洋大学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我校部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高年级设置专业方向,供学生根据就业及个人成才需要选择修读,为确保相关专业学生有序选读专业方向,维护教学秩序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专业方向原则
1、根据学校印发的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设置专业方向,并定于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开始分专业方向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未设置专业分方向的学生不参加分专业方向。
2、根据实验室及课室容量,科学设置各方向教学班规模。原则上,每个专业方向教学班容量不得低于25人,不得高于40人,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各专业方向教学班人数。各专业分方向后,教学班数不能增加。
二、分专业方向工作程序
1、各学院制定好分专业方向实施方案,方案中须明确学生志愿过于集中或分散,不符合开班要求时的遴选办法。并请于4月7日前报教务处备案,经批准后由各学院向学生公布。
2、学生按照专业方向有关要求,根据专业分方向条件,填报专业方向志愿交所在学院。
3、相关学院依据专业分方向实施方案,参照学生本人志愿,结合学业成绩等确定学生所修专业方向。
4、各学院于4月20日之前将学生分方向组班情况报教务处备案后,由学院将结果向学生公布。
三、其它事项
1、专业方向对学生身体素质条件或对相应课程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分专业方向实施方案中明确,供学生填报志愿时参考。
2、分专业方向后学生的学号不变。
教务科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