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2学期学生重修选课的通知
作者:教务科 时间:2021-04-01 点击数: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务〔2017〕67号) 第十七条规定:课程结束后,学生应参加考核,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准予补考1次;选修课程不及格的,不给予补考,可重新选课修读,成绩记入成绩档案。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核,须申请缓考。补考、缓考不及格者,应当重修。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结合《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校教务〔2017〕99号)文件,现将2020-2021-2学期重修选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选课时间安排
重修选课时间: 2021年4月1日(星期四)17:00 时至2021年4月6日(星期二)23:00时。
二、重修选课规则
1、重修选课采取网上选课方式进行。重修课程上课时间原则上不能和学生已有课程上课时间冲突。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课程修读时间有三分之一及以上没修读的取消考试资格。
2、重修选课分为“跟班重修选课”和“单开班重修选课”。“单开班重修选课”课程如果未达到开班要求(20人以下)将会停开,4月5日将对开班人数不足的课程做停开处理,选中停开课的学生选择“跟班重修选课”。
3、学生需认真核对本人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成绩,对于尚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如果符合重修条件的可参加重修选课。重修选课成功的学生,学生个人课表会出现重修课程信息,学生按照课表中课程的时间安排上课,并随开课班级一起参加考核。
三、教学管理
请任课教师严格考勤,在最后一次课程结束前公布不具备考试资格学生名单。按规定完成重修课程的,教师在录入成绩时需要记录学生平时成绩。
附件:学生网上重修选课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1年0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