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学公开课授课观摩活动的通知

作者:教研科 时间:2021-04-09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发挥优秀教师的教学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学交流,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举办2021年教学公开课授课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开课场次安排。各教学单位要举办1-2场公开课授课观摩活动,其中有4个以上本科专业的学院和承担全校公共课任务的教学单位可申请增加1场。

2.公开课授课教师推荐。各教学单位原则上应推荐曾获教学名师、南粤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教学质量优秀奖、授课竞赛校级二等奖以上获得者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堂、省级在线教学优秀案例的负责人参加公开课授课。

3.公开课计划申报与公布。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16日前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的公开课授课观摩活动申请表(详见附件)至教务处教研科。教务处审核各教学单位公开课观摩活动计划,4月下旬予以公布。

4.公开课活动组织实施。各教学单位于426日—5月28日(即第8-12周),自行组织公开课观摩教研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公开课教学内容应以教学大纲、授课计划为准,以课堂教学为主要形式,并充分运用网络教学资源组织教学,充分展示个人教学风采,确保公开课的水平和质量,时间为45分钟。

2)公开课具体上课时间由各单位自行拟定(原则上按照授课计划进度进行)。为便于教师观摩学习和保证师生出勤率,建议各教学单位利用周三下午开展公开课授课观摩活动。

3)授课教室的选择应考虑参加观摩教师的数量。有调整的公开课活动地点务必及时报教务处教研科。

4)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各教学单位可聘请学科专家、督导组老师对公开课予以指导、点评,组织教师开展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5)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尤其近三年新进教师参加公开课观摩研讨活动,做好观摩研讨活动的签名和记录,做好教学公开课活动的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于6月12前向教务处提交公开课观摩活动总结材料。

5.公开课活动资助。学校对每场公开课资助2000元费用,资助经费将划拨至相关学院,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公开课宣传、授课教师教学准备及其他相关内容的开支。

希望各单位通过开展教学公开课观摩活动,切实加强对教师备课和授课的教学指导和帮助,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师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工作联系人:伍老师,电话:2383029,电子邮箱:jwcjyk@gdou.edu.cn。


教务处

2021年4月8日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在线教学公开课授课观摩活动申请表


附件2:公开课授课观摩研讨活动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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