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2学期课程考核排考和公布期末统考安排的通知

作者:考试科 时间:2021-04-13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课程考核排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遵照执行:

一、可安排的考核时间见下表:

时 间

可安排的考核时间段

备  注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

8:00-10:00

10:10-12:10


星期一至星期六下午

14:30-16:30

16:40-18:40

第18周周三下午由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安排涉及人数较多的课程考核,其它单位需避开此时间排考

星期一至星期六晚上

19:10-21:10



二、各教学单位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合理安排考核,在系统进行排考。排考时应尽量确定监考员,不能安排没有资质的人员担任监考员。每周周四需在系统将下一周课程的考核排考完毕,考核时间和地点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需在课程考核前 2天报考试管理科备案,避免发生考核冲突。

三、根据规定,周三下午为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各教学单位应在不影响政治、业务学习的前提下,才能安排此时间进行课程考核。负责考务工作的教务员,需每周及时留意及查看学校会议通知或学院工作安排,如周三下午学校或学院安排有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的,以及学校举行大型会议等,所安排的课程考核须另找时间安排考核,并及时通知监考员和学生,不能影响教师和学生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以及参加学校会议。

四、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共19周,学校期末统考初步定于2021年7月12和14日(19周星期一、三)的上、下午进行,届时将在教务处网页和教学管理QQ群向全校公布考核课程、考核时间和地点。各单位安排的考核,务必避开学校的统考时间。

五、各开课单位需结合实际,制定本学期课程考核计划。原则上,对无实践性教学安排的学生班,安排3-5门必修课程(含学校指定的统考课程)在第18-19周进行考核,既无考核又无实习的班级,请班级所在学院安排其它教学活动,避免出现学生提前离校的现象。

、上班工作时间,教务员等教学管理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原则上不能参与监考。

七、继续实行考核巡考制度。各单位需按照考试管理科每周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安排人员进行巡考,确保课程考核规范、有序进行。(以下是校级统考课程)

开课学院

课程类别

课程号

课程名称

外国语学院

通识教育核心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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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读写II

外国语学院

通识教育核心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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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读写II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学科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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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x2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学科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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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x2

马克思主义学院

通识教育核心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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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马克思主义学院

通识教育核心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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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公共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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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学院

公共课

27211301x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教务处考试管理科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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