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徐艳斌 时间:2021-05-24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了做好各单位(部门)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单位(部门)评审
各单位(部门)根据本单位(部门)项目建设情况,全面统筹和规划,积极组织申报。为保证申报工作的公平、公正,请各单位(部门)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在本单位(部门)网站公布单位申报、评审细则及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三天,评审过程中应实行回避制。
二、材料提交及报送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项目申报书及其他材料只需要在“教科研平台”上传电子版即可。各单位(部门)需汇总本单位(部门)的《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到邮箱:jxzlbzk@gdou.edu.cn,纸质版(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提交到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地点:行政楼522,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2383363。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