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上半年教学业绩申报和确认(教务处审核)工作的补充说明
作者:徐艳斌 时间:2021-06-28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人事部门的工作安排,本学期的教学业绩积分标准仍采用《广东海洋大学二级单位(部门)和教职工考核暂行规定》(广海大党〔2020〕78号)附表3: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工作分级及积分标准一览表(见附件1)中的规定执行。
现上传需要重新确认的教学业绩(见附件1),请各位老师按规定重新上传《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上半年教学业绩成员及积分分配表》,由此给各位老师造成不便深感抱歉。
教务处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