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作者:徐艳斌 时间:2021-06-29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上半年业绩积分申报和业绩绩效发放工作的通知》(校人事〔2021〕19号),为做好本学期校内业绩津贴发放工作,现请各单位认真核对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具体核对说明如下:
1、本次核对的依据是参照《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计算办法》(广海大党[2020]78号),详见附件1。
2、凡多位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工作量只核算在主讲教师(系统中显示的未必准确)名下,只需要核对主讲教师名下的工作量是否正确。
3、教师信息不正确不影响工作量核算,各学院进行二级分配后再上报工作量明细给教务处。
4、凡非艺术学院的老师承担艺术学院的教学任务,工作量及绩效由艺术学院核算和发放,教学工作量积分由教务处统计。
5、表中各项如有误,请直接修改并底色标黄;如有其它需说明请在备注栏注明并底色标黄。
6、各单位(部门)的工作量数据请联系教务处质保科陈荣发老师单独发布,电话:2383363。
7、请各单位(部门)将核对稿电子版于2021年7月5日前上传到“教科研平台”,如核对无误的可直接上传教学工作量统计表(详见附件2),7月6日前单位领导完成审核。
错漏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您的合作!
2021年6月29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