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 本科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史丽娟 时间:2021-09-03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2021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为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本学期第一周实行线上教学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本科教学检查工作做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检查地点时间安排

第一周(96911日),从星期一开始(96日)至星期六(911日)全校全天按大节上课时间,每天分五个时段,对湖光校区和海滨校区所有课堂在线教学情况进行巡查。

二、检查形式

1.教学单位自查。各教学单位负责检查本单位师生课堂情况要对本单位教师所承担的所有线上教学课程和所有学生班级进行全覆盖检查,不留盲点。由单位领导、教务管理人员、系()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等组成检查小组。单位行政一把手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组织工作的具体实施,具体安排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落实。

2.学校统查。学校组织全校师生课堂教学运行情况的全面检查。教务处会同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开展对全校线上教学抽查和教学质量专项督查。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安排本科教学督导组的教学检查工作,其他教学检查人员的具体任务由教务处另行发通知安排。学校层面教学检查人员也通过企业微信提交教学检查结果教务处人员、各学院副处以上领导以及教务员组成检查组,具体详见“第一周课堂教学巡查分组与工作安排表”(附件1),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派人员参加检查工作,由副处以上领导学院教务员及教务处人员检查全天共5大节。

3.教务处会在教学检查日的前一天上传全校课表到教学管理群至各学院,检查人员听课前自行下载,了解课程所在的教学平台或利用的在线教学工具,取得进入线上课堂的路径,深入班级网络课堂了解课程在线教学实施情况。

4.检查内容包括教师是否按课表上课(尤其直播课程)、学生到课情况、教学方式等情况。

5.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检查人员应及时反馈、协调和帮助老师解决问题;若出现教学平台网络拥堵,检查人员要及时督促任课教师启用备用应急预案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延迟和取消授课安排,确保在线教学正常进行。

6.教务处汇总在线教学检查结果,对教师线上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行为做数据分析,通报检查结果。

三、检查要求

1.请各学院根据“第1周课堂教学巡查分组与工作安排表” (附件1)的安排,落实检查人员,将检查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于93日下午500发电子版到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邮箱;纸质加盖公章于下周一送教学质量保障科办公室。

2.参加湖光校区海滨校区学校统查的人员,按广东海洋大学课堂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校教务〔202058号)有关规定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后,将检查结果在企业微信中提交,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学院听课评价操作指南。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质保科陈老师,联系电话:2383363

3.参加检查人员准时到位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并找人及时替补,不得缺席。

4.检查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并处理出现的问题,以确保在线教学秩序正常稳定。

四、其他

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总结教学检查工作的经验,对发现的问题与不足予以整改,书面总结材料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于第二周星期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职能部门要主动检查解决影响教学运行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妥善解决。

工作联系人:教学质量保障科史丽娟,办公电话:238336318933796767,电子邮箱:jxzlbzk@gdou.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522室。

附件:1. 2021-2022学年第学期第一周课堂教学巡查分组与工作安排表

2. 2021-2022学年第学期第一周教务处各科室在线教学检查安排表

3. 学院听课评价操作指南

4.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巡查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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