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级实验班和卓越班学生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践科 时间:2021-09-13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目前创新人才和卓越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对2021级相关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已安排课程的2021级卓越班
上学期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拔尖创新人才和卓越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相关学院工作计划,已安排了滨海农业学院、食品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2021级卓越班的课程。请这五个学院按照既定的遴选办法开展工作,工作流程可参考2016年学校遴选工作安排(附件2)。由于2021级新生部分课程实行选课制,为不影响学生选课,请于9月23日下午5:00前把《报名、面试及录取名单》(附件1)发到实践科邮箱:gdousjk@gdou.edu.cn,正式录取报告和《报名、面试及录取名单》由学院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9月24日前报学校“双百工程”办公室。
二、2021年新立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学校《关于公布2021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校教务〔2021〕67号),已正式立项1个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1个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计划,制订和完善具体的实施方案(含学生遴选方案)、人才培养方案等材料,安排遴选学生的时间。需要组班安排课程的,可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实施。
附件:
1.报名、面试及录取名单
2.参考材料:关于做好2016级首批“双百工程”创新实验班和卓越班学生遴选工作的通知及附件
双百工程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