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考风建设和监考、巡考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1-12-13 点击数:
考试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学生考试作弊不但不能达到考试的预期目的,而且违背考试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试作弊虽然发生在极少数学生身上,但放任这种行为会败坏学校的教风学风考风。而监考工作的认真与否,也是检验学校教风好坏的重要一环。为进一步推动教风学风考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诚信考试氛围,强化学生诚信意识和诚实做人的品格,加强监考、巡考力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
1.学院需召开学生动员会,学习《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考试守则》及《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籍管理规定》(校教务[2017]67号)有关考试违纪作弊处分的规定,引导广大学生认真学习、诚信考试、诚信做人,并联系案例组织学生讨论,强化学生对考试违纪危害性的认识,让每个学生都清楚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后果,尤其是考试作弊的学生不但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而且不授予学士学位,让学生从行为上不敢作弊,从思想深处根除作弊念头。
2.利用各种方式进行教育、宣传,充分营造诚信光荣、作弊可耻的舆论氛围。
二、监考工作
(一)各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监考工作,召开教职工大会,学习《广东海洋大学监考员监考守则》等相关文件,重申相关纪律和要求,认真落实好考试安排,强化监考人员职责,明确监考人员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提高监考人员对监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监考人员的监考工作责任心。
(二)切实做好监考任务的协调、安排和检查工作,重视监考人员的选聘,要选聘师德好、责任心和原则性强、廉洁自律、业务熟悉的监考人员。
1.监考人员应是在职的教学及科研人员、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或机关工作人员。在校学生(含研究生)、工勤人员、离退休的教职工以及校外人员不得参与监考。
2.监考是每位教师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各单位根据教学需要,规定教师的监考次数和相关工作要求,建议将监考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指标体系。
3.监考人员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应本着以人为本,预防为先的指导思想,做好监考各环节工作。即不仅要按照有关考试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监考过程中的验证、清场、座位安排、收发和清点考卷等规定的各项工作,而且还要加强考场的动态检查工作,对有潜在作弊可能性的学生,采取合理而有效的办法做好重点防范,以减少作弊的发生。对违反考场纪律和作弊的学生,应坚决予以制止,并填写“学生考核违纪情况记录表”或“学生考核作弊情况记录表”及时报送考试管理科。
4.监考人员如被发现或被检举并核实确因不作为造成学生作弊事件发生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监考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在监考工作队伍中形成“严格执考光荣”的新风尚;要切实加强对监考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求监考人员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认真执行《广东海洋大学监考员监考守则》的各项要求。
三、巡考工作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巡考工作,形成常态化巡考机制,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以及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均应参与巡考,不只限于学校期末统考的巡考,而且需对本单位在一学期内所有安排的考试进行巡考。
2.巡考员主要对监考人员进行监督,需到各考场巡视,查看监考人员的到位、清场、座位安排、监考过程中的动态检查等各项工作情况及考生遵守考纪情况。
3.巡考员对未能尽职尽责的监考人员,要及时予以批评指正;对不能胜任监考的人员,通知所在单位及时予以替换。
4.巡考员对制止考生的各种违规现象具有和监考人员同等的责任和权利,但考场记录中的违纪登记工作应由监考人员填写,对监考人员不予配合的,巡考人员应及时向学校教务处反映。
5.巡考员需全程进行巡考,考试结束后应按要求填写《广东海洋大学考场情况检查表》交教务处。
6.巡考员应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处理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务和有关问题。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考试守则》。
2.《广东海洋大学监考员监考守则》。
教务处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