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作者:教学质量保障科 时间:2021-12-22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下半年业绩积分申报和业绩绩效发放工作的通知》(校人事〔2021〕42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本学期校内业绩津贴发放工作,现请各单位认真核对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具体核对说明如下:
1、本次工作量计算标准是参照《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计算办法》(广海大党[2021]78号,附件1),阳江校区的教学工作量由阳江校区另行发布。
2、工作量是按教学班来核算,凡多位教师同时承担的教学班,请教师自行分配。
3、凡非艺术学院的老师承担艺术学院的教学任务,工作量及绩效由艺术学院核算和发放,教学工作量积分由教务处统计。
4、实习类课程的实习方式有误(校外实习)请联系实践科洪老师,2383121。
5、外(返)聘教师的工作量核对后由人事处发放,不需要统计到本单位(部门)。
6、表中各项如有误,请修改后标黄,并在备注栏说明修改原因。
7、各单位(部门)的工作量核对稿请联系教务处质保科陈荣发老师另行发布,电话:2383363。
请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教师核对数据,如果核对无误请在“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提交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电子版(附件2)及分管教学的领导签字盖章后的PDF版,如果有误同时还需要提交修改后的工作量核对稿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7日。
错漏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您的合作!
教务处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