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我校本科生校外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实践科 时间:2021-12-23 点击数:
各学院:
近期,多个省市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多点散发,防控形势严峻。为了尽量避免和减小新冠肺炎疫情对我校正常秩序的影响,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关于加强近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校〔2021〕103号,以下简称《疫情防控通知》)精神,现对疫情防控期间我校本科生校外实习管理做如下要求:
一、近期原则上不得安排师生前往存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市实习。特殊情况下非去不可的须报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控办”)审批。
二、计划安排前往无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市实习的学院,要与实习实训单位共同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加强疫情监测,密切注意师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控制师生外出活动,做好与学生及其家长的沟通联络工作,全时全过程掌握学生工作生活情况。
1.实习地点安排在湛江市(含县区)外或者在湛江市内但师生需在校外住宿的,学院需提交申请,报告外出实习专业、实习课程名称、班级、人数、时间段、实习地点、企业名称、疫情防控措施并附师生名单,学院领导签署意见盖章报教务处审批后,交防控办备案。
2.实习地点安排在湛江市(含县区)内且不在校外住宿的,学院填写《XXX学院校外实践安排工作台账》(附件),领导签字盖章交教务处备案。
三、对目前正在湛江市(含县区)外开展实习实训的学生(含经学院同意学生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院要综合研判,准确掌握学生实习实训的地点、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具体情况。要求学生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当地人员流动管理规定,实习结束后返校(家)途中要做好充分防护,避免途中被交叉感染。返校者务必按学校《疫情防控通知》要求落实分类健康管理措施。
附件:XXX学院校外实践安排工作台账
教务处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