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承建教指委中期调整和推荐省新文科、新农科教指委委员的通知
作者:教研科 时间:2022-01-07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下文简称“教指委”)委员结构、充实专家力量、激发组织活力,进一步提升教指委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教指委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9-2023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中期调整及组建新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见附件)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对2019-2023年教指委进行中期调整,并组建“新文科”“新农科”“新医科”建设教指委,为做好我校承建教指委的中期调整和“新文科”“新农科”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2019-2023年教指委,包括委员的退出和增补
(一)委员退出。现任教指委委员(包括主任委员)存在以下情况的原则上不再担任教指委委员:因退休、岗位调整、身体条件、工作地点变动等原因不方便或不能履行教指委委员职责的。
请我校承建的相关教指委认真核查本教指委委员的最新情况,对存在上述应退出情况的委员作退出调整,填写《广东省本科高校教指委委员退出名单》,无委员退出情况的教指委填写“无委员退出”,并按省厅通知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
(二)委员增补。省教育厅将根据委员退出情况及教指委工作实际需求增补教指委成员。具体事宜待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二、推荐“新文科”“新农科”教指委委员
(一)“新文科”教指委
1.申请承建教指委
各相关单位可根据通知要求申请承建“新文科”建设教学指导委员会并推荐主任委员人选。
2.推荐教指委委员
设有文科专业的学院可结合文科专业特色、优势,择优向学校推荐教指委委员人选,每个学院限报1人。所推荐委员须符合委员基本条件。文科包含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8个学科门类。我校可向省“新文科”教指委推荐校内专家2名和校外行业专家1名。
(二)“新农科”教指委
1.申请承建教指委
各相关单位可根据通知要求申请承建“新农科”建设教学指导委员会并推荐主任委员人选。
2.推荐教指委委员
设有农科专业的学院可结合农科专业特色、优势,择优向学校推荐教指委委员人选,每个学院可报1-2人。所推荐委员须符合委员基本条件。我校可向省“新农科”教指委推荐校内专家3名和校外行业专家1名。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负责审核推荐委员人选,填写《推荐广东省本科高校教指委委员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与推荐委员人选个人信息表一并报送。申请承建教指委需报送推荐委员人选个人信息表和教指委主任委员单位申请表,请于2022年1月11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3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jyk@gdou.edu.cn,邮件以“学院名称+教指委申请材料”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将根据我校文科和农科专业特色、优势,研究确定省“新文科”“新农科”教指委委员等推荐人选并统一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姜老师,电话:2396023
附件:通知及相关附件
教务处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