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提供《2021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相关数据的通知
作者:实践科 时间:2022-02-28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交广东高校2021年度科技/社科统计年报表及2021年度高等学校创新采集报表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协助提供以下6项数据:学校与企业联合共建校内实习、实训、实践基地数(个);学校与企业共建的创新创业基地数(个);学校与企业合作编写教材数(册);学校与企业合作开发课程数(门);在校生创业项目数(正式立项或注册)(个);企业、行业外聘兼职教师授课的课时总数(课时)。其中,前5项数据需要提供具体项目名称,没有的数据填“0”,请各学院按下载附表填写并于3月2日前将表格发至gdousjk@gdou.edu.cn。
附表:《2021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
教务处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