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现决定组织开展我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2022年度校内预结题验收工作的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经省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的2019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和广东省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建设项目,以及2021年度学校组织结题验收结论为“申请延期”“暂缓通过”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
(一)项目组自查申报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或任务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组织填写《广东海洋大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预结题验收登记表》,提供项目立项申报书、成果实证材料和项目结题报告。并通过“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或任务书等)(PDF格式)。
2.《广东海洋大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预结题验收登记表》(附件2)(word格式),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由项目负责人从学校财务系统导出项目经费收支明细表填入结题验收登记表中。
3.填写《广东海洋大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预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excel格式)
4.成果实证材料
(1)项目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立项情况;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包括主要研究与改革活动;取得的主要成果,包括教师和学生的论文、教材、著作及其他相关成果;存在的问题;改进的措施(PDF格式)。
(2)其他实证材料。主要包括:论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作品、相关批文等复印件,以及教材、著作等原件)。
(3)成果实证材料须按照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对应编辑并做好目录,并盖学院公章,便于专家评审时查阅,需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教材、著作只扫描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编辑目录可只扫描杂志封面、论文目录页和首页。
申报截止时间:5月8日,结题材料提交操作指南详见附件5。
(二)所在单位(部门)审核
项目承担单位(部门)组织审核,并将项目分类汇总,填写《广东海洋大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预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学院章,于5月10日前(时间可长一点)发送电子版(excel格式和PDF格式盖章版)到邮箱:jxzlbzk@gdou.edu.cn,纸质版交教务处质量保障科(行政楼522)。
审核截止时间:5月10日(同上)。
(三)职能部门形式审查
教务处组织形式审查,重点检查项目验收登记表内容与项目申报书(任务书)内容是否一致,支撑材料与项目登记表是否一致等。
(四)专家评审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必要时组织验收答辩。专家组根据审查评审情况对项目作出通过、暂缓通过的结论,并提出后期建设的具体建议及意见。
(五)整改建设
学校将项目验收情况反馈给各有关单位(部门)。
对“暂缓通过”的项目,负责人根据建设目标和任务,务必尽快加大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所在单位(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指导支持和督促检查,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以便于能顺利申请参加2022年度省级结题验收;对“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应进一步凝练总结好项目建设研究成果,做好成果的推广应用,并做好2022年度省级结题验收准备。
三、有关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总结,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请项目负责人加入此企业微信群:
2.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预结题验收安排工作,做好必要的条件支持和指导督促,认真组织审核,并做好项目经费规范使用的把关工作。
四、联系人
校企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类别联系人:洪银蝶办公电话:2383121;其他项目类别联系人:姜晓丹办公电话:2396023;平台管理负责人:陈荣发办公电话:2383363。
附件:
1.《202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应结题验收项目一览表》
2.《广东海洋大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预结题验收登记表》
3.《广东海洋大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预结题验收汇总表》
4.《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参考样本)
5.《结题验收材料提交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