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及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本阶段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
1.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和各专业实际,制定现阶段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盲评、答辩等的实施细则。各具体时间安排不得晚于学校规定的最后期限(详见《附件1》),并于4月29日前在知网毕设系统发布。
2.鉴于目前国内新冠疫情形势多变,各学院务必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未能如期返校毕业班学生的远程指导,督促其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并在本阶段工作方案中制定相应预案,以备不时之需。
3.符合学校疫情防控返校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应尽量安排返校并参加答辩,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二、文字复制比检测工作安排
按要求撰写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需在“中国知网”毕设管理系统三个模块中分别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模块介绍详见《附件2》)。
三、评阅工作安排
今年继续按照2021年的做法,全校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环节均采用盲审方式(以下简称盲评)进行。
1.学院务必加强对评阅工作的组织和督查,确保论文评审客观公正、科学严谨。
2.盲评资格的确定。指导教师依据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和《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务〔2015〕23号)的要求,评定成绩为合格、且查重检测全文重复率不超过30%(含)的毕业论文(设计)可获得盲评资格。学院审核后确定参加盲评名单。
3.获得盲评资格的学生务必在毕设系统中上传盲评版毕业论文(设计)。
盲评版是指删除指导教师(姓名、职称)及学生个人信息(姓名、学号、班级、专业、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未删除相关信息的毕业论文(设计)是无法在毕设系统中成功提交的。
4.学院根据专业设置情况安排院内(外)盲评,由各专业评阅小组具体实施。
5.评阅教师依据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标准和《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务〔2015〕23号)的要求,评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同时要注重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的“合格性”考察,给出盲评意见及成绩。
6.盲评成绩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后要由学院重新组织评议。
7.学生及指导教师对盲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院全部论文(设计)盲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所属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生和指导教师针对评审意见逐条列出详尽申诉理由,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盲评版(不得修改)。学院相关专业答辩委员会对申诉材料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论安排后续相关工作。
四、抽检工作安排
今年在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试行抽检。
1.用盲评版送评。
2.送评时间:在校内盲评的同一时间段,由教务处在知网抽检平台随机抽取送校外同行专家评议。以专业为单位,全部有资格参加盲评学生提交完盲评版毕业论文(设计)后,即可开始送评,预计10天内可出结果。不同的专业可自行规定提交盲评材料的截止日期,但不得晚于学校规定的最后期限(5月16日,详见《附件1》)。
3.按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规定的最低比例(2%)抽取,四舍五入,每个专业至少1份。
4.评议要素按教育部的要求,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5.每份论文(设计)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
6.抽检结果将反馈给各学院。抽检成绩为合格的,不计入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被认定为“存在问题”的,必须修改后由学院重新组织评议。
五、答辩工作安排
答辩时间安排,要预留出从开始盲评到抽检出结果的时间段,且不得晚于6月10日。
1.答辩资格。盲评和抽检通过的学生都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全程参加所在小组的答辩活动。
2.答辩方式。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线上答辩方式者,答辩程序、答辩要求与标准、答辩委员会组成等应与线下答辩一致,均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同时必须做好在线答辩过程视频材料留存和备案,建议各答辩小组指定专人全程录音或录像(屏)。
3.答辩材料整理。答辩工作结束后请及时在毕设系统提交答辩组意见、答辩记录和成绩。各组学生答辩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材料归档备查。
六、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提交
6月12日前请务必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以免影响本科生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
七、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及工作总结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教学系、各专业依据教育部《办法》要求,结合盲评结果、抽检结果及毕设系统中提供的统计数据,对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质量分析和总结。盲评结果、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情况统计、文档检测结果情况统计均可在毕设系统导出。
1.以专业为单位撰写质量分析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3)
2.以学院为单位撰写工作总结(参考提纲见附件4)。
3.7月7日前,请将质量分析报告及工作总结加盖学院公章的PDF版上传到毕设系统。
九、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洪老师、黎老师,办公地点:湖光校区行政楼521,电话:2383121。
附件:
1.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最后期限一览表
2.毕设系统涉及文字复制比检测的模块介绍
3.2022届XX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参考提纲)
4.2022届XX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参考提纲)
5.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
6.《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