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期中教学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史丽娟 时间:2022-05-23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认真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本科教育教学管理,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良好教学秩序,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校教务[2022]34号)文件要求,学校于第13周5月23日—28日)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完成情况进行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内容

(一)理论教学档案检查执行情况。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理论教学档案检查表”要求对每个专业的理论课教学档案情况进行检查,其中,上学期开设的理论课程抽查2门左右,本学期课程抽查3门左右。

(二)集中实践教学检查执行情况。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本科集中实践教学检查表”要求,对每个专业的集中实践(实验、实习和实训)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其中上学期集中实践课抽查2门左右,本学期集中实践课抽查3门左右。

(三)分散实习实训教学检查执行情况。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本科分散实习实训教学检查表”要求,对每个专业的分散实习实训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其中,上学期的分散实习实训抽查2门左右,本学期抽查3门左右。

(四)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执行情况。检查学院是否按照学校听课制度落实单位领导、教学系领导听课和同行听课,尤其对本单位近三年新教师、学生评教排名在本单位后5%的教师以及学生反映问题较多的课程和教师等进行听课,采取跟踪帮扶措施,督促指导相关教师改进教学方式方法等方面的情况。

(五)教材、讲义等的使用情况。各单位(部门)开设课程选用的教材、编写的教案、讲稿、讲义等,是否符合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要求。

(六)2021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情况。按照学校关于2021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要求,各学院各专业开展新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情况。

(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教改活动情况。学院层面以及各教学系、教研室、教学团队、课程组等基层教学组织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方法改革、集体备课、授课观摩、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帮扶指导等等多种形式的教学专题研讨、交流、观摩、协作等的组织实施情况。


二、组织工作
    专项检查工作由教务处会同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统一安排组成6个专家小组,具体见《专家组分组与工作安排表》(附件1),专项小组由专家、督导、教务处等人员组成。专家组到各学院的具体检查时间,由专家组组长与被检查学院教务员沟通安排确定时间。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提供期中教学检查相关材料,专家根据标准核查,填写记录,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学院及时予以组织整改,撰写整改书面报告(纸质版+电子版)。整改完成后,请专家回头核实,并填写整改结果验证意见(纸质版+电子版)。
四、其他事宜

1. 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于第15周周一(6月6日)之前交教务处。
2.联系人:史丽娟;联系电话:2383363;
3.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质量保障科(行政楼522);电子版发邮箱:jxzlbzk@gdou.edu.cn
   附件:
      1、专家组分组与工作安排表;
      2、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期中教学专项检查记录表;
      3、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理论教学档案检查表;
      4、广东海洋大学本科集中实践教学检查表;
      5、广东海洋大学本科分散实习实训教学检查表;



 务  处
                                            2022年5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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