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作者:质保科 时间:2022-06-15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本学期校内业绩津贴发放工作,现请各单位(部门)认真核对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具体核对说明如下:

1、本次工作量计算标准是参照《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计算办法》(广海大党[2021]78号,见附件1),阳江校区的教学工作量由阳江校区另行发布。

2、工作量是按教学班来核算,凡多位教师同时承担的教学班,请教师们自行分配。

3、凡非艺术学院的老师承担艺术学院的教学任务,工作量及绩效由艺术学院核算和发放,教学工作量积分由教务处统计。

4、校外实习有误的请联系实践科洪老师,2383121。

5、外(返)聘教师的工作量核对后由人事处发放,不需要统计到本单位(部门)。

6、结业生补修课程由于是单独缴费,所以此类学生的工作量不予核算。

7、表中各项如有误,请修改后标黄,并在备注栏说明修改原因。

8、各单位(部门)的工作量核对稿请联系教务处质保科陈荣发老师另行发布,电话:2383363。

请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教师核对数据,如果核对无误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在“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提交《教学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2,文件名请修改为学院名称)及分管教学的领导签字盖章后的PDF版。如果有误请于2022年6月24日前提交修改后的工作量核对稿电子版。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计算办法》(广海大党[2021]78号)

附件2: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学院)

教务处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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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教务部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