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秋季)教材选订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教材使用管理办法》(校教务〔2015〕112号)及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组织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即2022年秋季学期)教材选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订教材范围
本次选订教材仅涉及我校在读学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使用的教材,不能超前多订。
二、教材选订原则
1.“适用”原则:各单位和教师应严格按照《广东海洋大学教材使用管理办法》(校教务〔2015〕112号)的规定选订教材。选订教材应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相符。充分考虑学生的经济负担,尽量选订经济适用教材,避免选订超学时、超内容、过度包装的高价教材。
2.“选优”原则:优先选用国家及教育部规划教材、面向二十一世纪课程教材、教育部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省部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推荐的优秀教材。
3.“选新”原则: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优质教材。
4.严禁选用包销教材。我校教材供应商无法通过正常采购渠道采购到教材称为包销教材。凡因教师选用包销教材,导致教材供应商无法采购到教材而影响正常教学活动的,责任由任课教师及其所在院系负责。
三、教材选订的要求
1.要根据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及学生学习的需要选订教材。
2.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基础课教材的选订由开课系负责,以课程组为单位统一选订。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限选课教材的选订由课程组负责,公共选修课和专业任选课教材的选订由任课老师负责。
3.选订教材后须经开课院系教学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的教材不得因任课教师的调整而更换。所有教材的订购信息都须通过教务处审查确认后方可预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向教材供应商或学生推荐或发售教材。
4.课程号、课程名、学时、学分相同的课程,必须选用同一版本教材。
5.公共必修课(思政课除外)、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限选课及专业任选课教材的选订要求;指定一主选教材后还应同时指定一备选教材,教务处根据需要从中选择一种教材订购。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自编教材或自编讲义。若确无合适的出版教材选用而需要使用自编教材(讲义)时,须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具体要求见《自编教材(讲义)选用要求》(附件1)
7.境外原版教材的选用。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审核通过后的境外原版教材方可列入教学使用。擅自征订和使用未经审核通过的境外原版教材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已审核通过的境外原版教材见《境外原版教材目录》(附件5)。
8.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相关课程要按照教育部要求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选订马工程教材具体见《(最新版)马工程教材目录(201911)》(附件6)
9.学生实行学分制管理,通识教育核心课(指思政类、英语、数学类课程)、跨学科基础课和专业教育核心课三个模块的课程按照必修课要求预订教材数量,原则上以自然班为单位或选课学生数足额预订。其余模块课程参照选修课要求预订教材,以选课学生人数的半数作为预订额,由学生自愿购买。
四、教材选订流程
网址:https://jw.gdou.edu.cn/(请用谷歌浏览器)
选订教材,具体要求如下:
1.任课教师网上选订或者申报教材(包括教师用书和学生用书),具体操作步骤参照《广东海洋大学教师指订教材操作指南》(附件2)要求完成教材选订工作。
2.院系网上审核教材。具体操作步骤参照《广东海洋大学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操作指引》(附件3),审核时发现有错订、漏订、重复订的应及时修正。
3.各院系审核完所有教材后,教务处编制教材征订计划(即教材预订单),学院审核无误后返回教务处。
五、教材选订的时间安排
1.教师选订或申报教材时间:2022年6月16日至23日
2.院系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6月26日
3.学院返回教材计划时间:2022年7月1日
六、其他
1.本通知及其附件可在教务处网页—教务通知栏目或者在教学管理群共享下载。
2.教材征订目录等相关纸质资料请各教学单位到教材服务部领取(主校区主楼102室)。
3.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2396178,QQ:2478967833
附件1: 自编教材(讲义)选用要求
附件2:广东海洋大学教师指订教材操作指南(更新)
附件3:广东海洋大学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操作指引
附件4:课程负责人指订教材操作指南
附件5:境外原版教材目录2021年12月 - (新)
附件6:全部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信息表及对应课程(截至2021年10月)
教 务 处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