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1学期第一周本科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史丽娟 时间:2022-08-24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工作安排部署,为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学期第一周实行线上教学。为保障本科线上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学校组织开展第一周本科教学检查,现做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第一周(8月29日—9月3日),每天五个时段,对湖光校区和海滨校区所有本科生课堂在线教学情况进行巡查。

二、检查形式及要求

1.教学单位自查和互查。

1)单位自查:各教学单位负责检查本单位师生课堂情况,要对本单位教师所承担的所有线上教学课程和所有学生班级进行全覆盖检查,不留盲点。由单位领导、教务管理人员、系(室)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等组成检查小组。单位行政一把手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组织工作的具体实施,具体安排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落实。

2)学院互查。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派人员参加检查工作,各学院副处以上领导以及教务员组成检查组,检查全天共5大节。各学院互查安排详见以下:

检查时间 节次 学院互查
第一周星期一至星期六(8月29日-9月3日) 1-5大节 水产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
食品科技学院、滨海农业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海洋与气象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船舶与海运学院、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
法政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院
管理学院、中歌艺术学院
外国语学院、体育与休闲学院

2.学校组织统查。教务处会同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开展对全校线上教学抽查和教学质量专项督查。本科教学督导组由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安排。教务处检查安排如下:

科室 检查学院
教学质量保障科 食品科技学院海洋与气象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管理学院、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其它开课单位
教学研究科 水产学院法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务科 机械工程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外国语学院
考试管理科 经济学院、体育与休闲学院中歌艺术学院
实践教学科 滨海农业学院、船舶与海运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3.教务处在教学检查日的前一天上传全校课表到教学管理企业微信群,各教学单位及有关检查人员听课前自行下载。本学期原则上要求所有教师通过超星平台进行线上教学,检查人员登录超星平台了解课程在线教学实施情况,具体操作见附件2:超星平台在线督导/教学巡查操作指南。如果教师采用非超星平台进行线上教学的由学院收集相关信息并报教务处备查。

4.检查人员根据《广东海洋大学课堂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校教务〔2020〕58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教师是否按课表上课(尤其直播课程)、传播正能量;学生到课情况、课堂教学秩序、教学方式等情况。

5.检查人员检查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教学单位或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协调,帮助解决问题;若出现教学平台网络拥堵,检查人员要及时督促任课教师启用备用应急预案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延迟和取消授课安排,确保在线教学正常进行。

6.检查人员检查完毕后,须在2日内通过企业微信工作台的“教务系统”提交检查结果,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学院听课评价操作指南》,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质保科陈老师,联系电话:2383363。

7.请各学院根据以上要求安排落实检查人员,将检查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于8月26日中午11:30前发电子版到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邮箱:jxzlbzk@gdou.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于9月4号之后送教学质量保障科(行政楼522)。

8.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总结第一周教学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或提出建议。书面总结材料以书面和电子文档请于第二周星期三(9月7号)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保障科。

9.教务处汇总全校教学检查结果,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三、其他事项

1.教务处工作联系人:教学质量保障科史丽娟,办公电话:2383363,18933796767,电子邮箱:jxzlbzk@gdou.edu.cn,办公地点:行政楼522室。

2.阳江校区参照本通知,结合校区实际,统筹做好校区的教学检查工作。


附件1.学院听课评价操作指南

附件2:超星平台在线督导/教学巡查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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