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1学期在校本科生重修选课的通知

作者:教务科 时间:2022-09-23 点击数: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务〔2017〕67号) 第十七条规定:课程结束后,学生应参加考核,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准予补考1次;选修课程不及格的,不给予补考,可重新选课修读,成绩记入成绩档案。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核,须申请缓考。补考、缓考不及格者,应当重修。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结合《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校教务〔2017〕99号)文件,现将2022-2023-1学期重修选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选课时间安排

20229月23日(星期中午1300 时至2022930日(星期中午1200时。

本次重修选课开通包括2022级新生课程在内的湖光校区和海滨校区课程,9月26日(星期一)将对新生选课教学班和重修单开班未达到开班人数课程做停开处理,选中停开课教学班的学生需改选其他教学班课程。

重修选课结束后不再受理重修选课、退课等事宜。

二、重修选课说明

1.如果系统提示“对不起,您未缴学费,不可报名”,请在财务处财务系统缴清学费约10分钟后再重修选课,财务处联系电话:2383153。

2.重修选课采取网上选课方式进行。选修的重修课程上课时间原则上不能和学生已有课程上课时间冲突。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课程修读时间有三分之一及以上缺勤的取消考试资格。

3.重修选课分为“跟班重修选课”“单开班重修选课”。“单开班重修选课”教学班如果未达到开班要求(20人以下)将会停开

4.学生需认真核对本人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成绩,对于尚未获得学分且符合重修条件的课程可参加重修选课。重修选课成功的学生,学生个人课表会出现重修课程信息,学生按照课表中课程的时间安排上课,并随开课班级一起参加考核。

三、教学管理

请任课教师严格考勤,在最后一次课程结束前公布不具备考试资格学生名单。按规定完成重修课程的,教师在录入成绩时需要记录学生平时成绩。

四、重修选课咨询电话

重修选课期间如有问题,请咨询本学院教务员: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重修选课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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